穗市监规字〔2024〕1号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延长广州市在用电梯监督检验工作规定有效期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在用电梯安全的监督管理,规范在用电梯监督检验工作,提升广州市电梯安全运行水平,现将《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在用电梯监督检验工作规定〉的通知》(穗市监规字〔2019〕2号)有效期延长5年,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2日
索引号: | 11440100MB2C91891K/2024-00117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02-22 |
名称: |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延长广州市在用电梯监督检验工作规定有效期的通知 | ||
文号: | 穗市监规字〔2024〕1号 | 发布日期: | 2024-02-27 |
主题词: |
穗市监规字〔2024〕1号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延长广州市在用电梯监督检验工作规定有效期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在用电梯安全的监督管理,规范在用电梯监督检验工作,提升广州市电梯安全运行水平,现将《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在用电梯监督检验工作规定〉的通知》(穗市监规字〔2019〕2号)有效期延长5年,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2日
主办单位: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方式:业务咨询、消费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值班电话:020-83740356(工作日上午9:00-下午18:00)、020-85595391(其他时段)。
粤公网安备44010602009150号
粤ICP备2021026380号-1 网站标识码:4401000007网络支持 IPv6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