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的通知

2020-01-21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穗府办函〔2020〕7 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少企业开办环节,提高企业开办效率,降低企业开办成本,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通知如下:

  一、从 2020 年 2 月 10 日起,在全市范围内为新开办企业免 费刻制 4 枚印章(包括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下同)。

  二、各区具体负责为辖区范围内新开办企业(含市级登记机关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在本辖区内的企业)免费刻制印章工作, 相关费用纳入各区财政预算。

  三、市市场监管局会同相关部门,加速推进开办企业便利 化改革,简化企业开办流程,建立广州“开办企业一网通”服 务平台。

  四、市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进线下各部门窗口整合,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置开办企业服务专窗,提供一站式服务。

  五、市公安局负责协调省公安厅维护刻章管理系统正常运 行,加强刻章行业监管,督促刻章企业落实服务标准,监督企业进行印章网上备案,加快电子印章的推广和使用。

  六、各区是免费刻章工作落实主体,要参考借鉴国际国内先进做法,明确部门分工,周密安排部署;市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指导,确保免费刻章工作在全市有序展开。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