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2020-07-30来源:本网

    1.《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

    2.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清税文书。市场监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已共享清税信息的,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文书。

    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分公司注销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

    4.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分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