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2020-07-30来源:本网
1.《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注销分支机构决定书。依法被撤销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还需提交相关行政机关的决定文件。
3.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注销合伙企业分支机构须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4.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清税文书。市场监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已共享清税信息的,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文书。
5.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
1.依照《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合伙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