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2020-07-30来源:本网
1.《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
2.清算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人民法院指定其为清算人的证明。
3.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清税文书。市场监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已共享清税信息的,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文书。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分支机构注销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
5.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
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办理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