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信息
事项主题
反映食品管理问题
留言时间
2024-12-20
处理状态
已处理
事项内容
我公司进口一批食用香料,属于药食同源,其在海关申报时,被告知需要联系广州市食药监部门开具一份《不予受理进口备案申请告知书》,其才能办理进关单据。现咨询应该准备什么材料申请,前往哪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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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药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处
回复情况
您好!请前往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3楼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304-313窗口,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进口备案前台办理,咨询电话020-38920444。预约及线上办理请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查询“药品进口备案核准”业务。
答复时间
2024-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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