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根据《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广州市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经公开征集、资格审查等环节,共有44人通过资格审查,现将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
公示异议期为发布之日起7日内。
附件:知识产权纠纷兼职人民调解员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按姓氏字母排序).doc
广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