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常监管报告,广州特耀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4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涉嫌不具备原经营许可条件或者与备案信息不符且无法取得联系。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60日。企业如仍有经营行为,请联系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并递交书面情况说明,由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相关情况后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期满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我局将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注销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在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信息中予以标注,并向社会公告。
附件:公示企业名单.docx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