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知规字〔2020〕2号)和《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第三批广州市知识产权项目(保护类)申报指南>的通知》(穗市监保〔2021〕183号)的有关要求,我局对2021年度申报的102项目进行了审查,现将项目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7月22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请提供异议申请书(须盖公章)、单位主体资格证明(须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异议事项证明材料等;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请提供异议申请书(异议人须签名)、异议人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和异议事项证明材料等。如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我局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0-81309319乔锦杨、83228221吴妤婷。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广州市越秀北路311号1106房;邮编:510050。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