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州市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要求,对规范性文件《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项目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解读如下:
一、制订背景
目前,我局系统每年召开各类科技评审会议近百场。通过我局科技评审工作,发现我局科技项目评审专家使用管理的规范化水平需要提升。该《办法》起草工作于2020年初就开始酝酿。在《办法》起草过程中,科技处多次到局属技术机构开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与建议。调研中,发现局属技术机构每年要召开相当数量的各类评审会议,因市局层面没有建立专门的专家库,专家的选取和使用由各技术机构自行决定,不利于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结合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在调研基础上,根据我局组建两年来科技评审工作实际,科技处草拟了《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并广泛征求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经反复论证研究,形成了《办法》(征求意见稿)。2021年1月15日在市局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1月下旬先后通过了公平竞争审查和制度廉洁性评估。经政策法规处审核,修改完善后形成了《办法》(送审稿)。2月23日经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通过,并按照会议讨论意见,将文件标题修改为《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项目专家库管理办法》。
二、制订依据
(一)部门规范性文件:《国家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
(二)市级规范性文件:《广州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
(三)上级部门政策文件:《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与信息化处技术专家管理规定(试行)》。
三、主要内容
本次制订,以《国家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广州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与信息化处技术专家管理规定(试行)》为基础,并参考了相关同类文件的规定。《办法》共六章二十四条,包括:总则、专家入库与出库、专家选取与使用、专家权利与义务、监督管理、附则。
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至第四条)。主要明确专家的定义、来源、管理范围及工作内容。
2.第二章专家入库与出库(第五条至第九条)。主要明确专家的入库条件、方式及程序、出库条件。
3.第三章专家选取与使用(第十条至第十六条)。主要明确专家选取与使用原则、评价机制、评审工作程序和规则。
4.第四章专家权利与义务(第十七条至第十八条)。明确专家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5.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二条)。主要对专家的任期、经费保障及日常管理等工作做了具体说明。
6.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四条)。明确《办法》的解释权限、生效日期和有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