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2023年1月28日,广东省、广州市相继召开高质量发展大会,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对全年重点工作作出动员部署。2月8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促进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若干措施》,推出支持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38条真金白银措施。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围绕市场监管部门职能,推动广州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局制定了《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二、主要内容
《措施》整体从优化营商环境、提高质量技术服务效能、发挥知识产权对创新发展的促进作用、促进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等四个维度,梳理形成19条具体措施。一是在优化营商环境维度上,提出“提高商事登记便利化水平、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优化食品药品许可服务、营造宽松发展环境”等4条措施,优化审批许可服务,助力企业提升信用水平。二是在提高质量技术服务效能维度上,提出“推出广州优质质量品牌贷款项目、实施标‘准对标达标’行动、开展检测认证助推质量提升行动”等3条措施,促进市场主体质量提升。三是在发挥知识产权对创新发展的促进作用维度上,提出“培育高价值专利和驰名商标、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力度、知识产权护航企业‘走出去’”等3条措施,支持市场主体创新创造,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四是在促进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维度上,提出“支持食品销售新业态发展、打造‘食在广州’城市品牌、推动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药品企业发展、提升化妆品检验检测和备案核查效率、扶持高端医疗器械产业发展、助推广告产业转型发展、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提升‘羊城红骑手’综合服务效能”等9条措施,在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范围内推动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特点
《措施》围绕市场监管部门职能,紧扣全市市场监管“强党建、保安全、提质量、促发展、惠民生”的年度工作目标要求,立足提高服务效率、改进服务方法、提升服务质量、促进高质量发展,在事前准入、事中事后监管中支持并帮助市场主体降低成本,提振信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其中提高服务效率方面,推出延伸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服务至企业变更和注销登记、外商投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简化“个转企”登记流程;提高进口药品备案审核效率,缩短首次进口药品检验时限20%;国家化妆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广州)开辟化妆品注册备案检验快速送检通道,提供化妆品原料质量安全风险快速筛查服务,最快半小时内完成风险信息数据采集等具体举措;改进服务方法方面,推出在餐饮服务连锁企业推行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推行与深圳市食品许可资质跨城互认试点改革;扩大广州支柱产业市场主体“白名单”管理范围,提供信用修复“一站式”服务等具体举措;提升服务质量方面,推出支持质量奖获奖企业及全市百强质量品牌企业获得银行信贷支持,融资额最高可达1亿元;开展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材料等产业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评议;组织汽车及零配件检验检测机构与生产企业“检测服务供需对接会”;对获奖专利给予最高100万元资金扶持;对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企业给予最高80万元资金扶持;推广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等具体举措。促进高质量发展方面,主要是从促进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三品一械”产业、广告业、平台经济及外卖配送行业高质量发展方面提出相关措施,包括对食品销售新业态企业总部实行“服务直通车”一企一策精准服务机制;推出一批“食在广州”星级餐饮企业;优化预制菜生产企业准入许可服务;搭建药品研制生产企业与药品审评审批机构沟通桥梁;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医疗器械重点企业和项目给予重点扶持;支持广州国家广告产业园区实施“东扩”战略;深化与电商平台数据对接合作;建设“羊城红骑手”综合服务中心、服务站等具体举措。
四、与《帮扶市场主体八条措施》比较
一是出台背景和市场环境不一样。2022年9月中旬,我局出台的《帮扶市场主体八条措施》是在疫情期间,市场主体发展较困难的情况下出台的,《八条》出台是为了加大对市场主体的帮扶力度,助力市场主体渡过难关。《措施》是在省、市吹响高质量发展号角的背景下出台的,其目的是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职能,推动市场主体和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措施》是对《八条》的传承和创新。《措施》中有些举措,如推行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打造“食在广州”城市品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举措,均在八条基础上有所拓展和深化,如同样提出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举措,《八条》是支持市场主体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措施》是将此种做法形成机制,上升为一种制度,出台我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管理办法》,支持服务力度更大。同时,《措施》在提高服务效率、改进服务方法、提升服务质量上有更多突破、更大突破,如:通过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可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推进与深圳市食品许可资质跨城互认试点改革,实现利用自动设备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企业“一地办证、多地经营”;促进质量与金融有机融合,广州优质质量品牌贷款最高可达1亿;提高进口药品经营企业备案审核效率,首次进口药品检验时限缩短20%等。这些举措都是《八条》没有的,贴近高质量发展下市场主体所盼所需,体现了创新性。
下一步,我局将针对每条措施,制定具体的清单任务或相关制度工作指引,建立跟踪督办反馈机制,推动《措施》落地落实,取得实实在在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