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决禁止经营野生动物。严禁山猪、山鸡、蛙(虎纹蛙、田鸡)、鳄鱼、甲鱼(即水鱼)、水蛇、蛇、龟等野生动物销售,坚决不留一处死角、不忽视一个风险、不放过一个隐患。
二是强化价格监管。要求市场内档口明码标价,防止物价异常上涨。做到实时跟踪监管,及时处理市场内发生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对不合理涨价行为进行提醒告诫,情节严重的立案查处。
三是规范市场管理。督促市场开办方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市场内卫生清洁,检查市场销售食品来源。要求市场开办方落实进入市场的人员佩戴口罩、配置体温测试仪等措施,并在市场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佩戴口罩的提示,对未佩戴口罩进入市场者应当予以劝阻,在入口处对进场人员进行体温测试并观察是否有咳嗽现象,如有发热、咽痛、干咳症状,及时劝离就医,并做好身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