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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00MB2C91891K/2020-00196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0-02-04
名称: 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583个农贸市场驻场 监管全力防控疫情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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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583个农贸市场驻场 监管全力防控疫情

发布日期:2020-02-04  浏览次数:-

  一是坚决禁止经营野生动物。严禁山猪、山鸡、蛙(虎纹蛙、田鸡)、鳄鱼、甲鱼(即水鱼)、水蛇、蛇、龟等野生动物销售,坚决不留一处死角、不忽视一个风险、不放过一个隐患。

  二是强化价格监管。要求市场内档口明码标价,防止物价异常上涨。做到实时跟踪监管,及时处理市场内发生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对不合理涨价行为进行提醒告诫,情节严重的立案查处。

  三是规范市场管理。督促市场开办方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市场内卫生清洁,检查市场销售食品来源。要求市场开办方落实进入市场的人员佩戴口罩、配置体温测试仪等措施,并在市场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佩戴口罩的提示,对未佩戴口罩进入市场者应当予以劝阻,在入口处对进场人员进行体温测试并观察是否有咳嗽现象,如有发热、咽痛、干咳症状,及时劝离就医,并做好身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