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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00MB2C91891K/2021-00761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1-08-12
名称: 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多起擅自使用他人地理标志产品名称违法行为案件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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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多起擅自使用他人地理标志产品名称违法行为案件

发布日期:2021-08-12  浏览次数:-

  近期,广州多家企业在淘宝、京东、阿里巴巴等电商平台上涉嫌假冒使用“马坝油粘米”地理标志产品名称进行销售的违法行为,涉嫌违反《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广州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了立案查处。

  市市场监管局收到线索后,根据案件管辖有关规定,第一时间向涉案当事人所在区市场监管局移送案件线索。各有关区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执法力量对该线索进行深入调查,天河区市场监管局发现当事人通过摆放在其经营场所和网店进行销售涉案地理标志产品大米;番禺区市场监管局发现当事人于2019年12月21日用原料1350公斤籼小米,生产外包装标签印有“马坝油粘米”字样的预包装产品90袋,每袋15公斤,销往白云区天平架某粮油市场。上述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属于擅自使用或伪造地理标志名称及专用标志,使消费者将该产品误认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已经对涉案当事人给予了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