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医用口罩、体温计(水银体温计,额温、耳温等红外线温度计)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环节的相关业务,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备案管理,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注册管理”,第十六条“申请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注册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注册申请资料。申请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注册申请人应当向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注册申请资料”规定办理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