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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许可条件的企业应如何申报?

发布日期: 2023-06-07 来源: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小:

  按照《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关于贯彻执行<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140号)、《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宜的通告》(2021年第97号)的要求“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的企业应当于2022年7月1日前更换新版《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具备生产条件且有生产需求的企业应于2022年7月1日前提出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变更事项为“变更生产许可项目”,申报材料符合要求受理后安排现场核查,按流程进行审核审批后作出许可决定。未能在2022年7月1日前申报完成变更的企业,待后续完成变更后,方能生产“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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