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用修复申请书(申请人在申请表格内勾选,填写经办人联系电话) (二)守信承诺书(申请人勾选) (三)履行法定义务、纠正违法行为的相关材料。 1.因年报原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申请人可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因即时信息公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申请人可提交已履行及时信息公示义务的证据材料,并备注说明。 3.因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申请人可提交已经更正的公示信息,并备注说明。 4.因住所原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申请人可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因企业名称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申请人可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市场监管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