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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第六次会议第20212033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 2021-05-06 来源: 本网 字体大小:

陈晶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防范电动车自行车安全隐患的建议》(第20212033号)收悉。您提出电动自行车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所提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根据与您沟通后交换的意见,并经综合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电动车自行车有关部门监管职能

  依据《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公安机关负责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的登记和通行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生产、销售环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产品质量监管。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经营性道路运输行为的监督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专业批发市场货物配送车的相关管理制度。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国土规划、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发展改革、来穗人员服务、城市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实施本规定。

  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情况

  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强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质量监管,2020年主要工作如下:

  (一)认真落实“红棉剑锋”五类车整治全市统一行动。根据《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广州市交通工作领导小组治理“五类车”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4月至12月“红棉剑锋”整治“五类车”全市统一行动的通知》要求,市场监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深入开展对销售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经营业户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或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等违法经营行为。2020年市场监管系统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5823人次,检查经营五类车市场主体14488户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1份,立案6宗。

  (二)开展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印发《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化电动自行车消防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强化五项措施开展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专项整治,一是摸查全市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生产、销售场所的数量和情况。积极推动基层监管人员使用广东产品监管系统或“广东产品检查”小程序登记企业信息,建立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生产、销售单位档案,共排查我市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生产企业51家,电动自行车及配件销售企业1583家。二是多渠道多维度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国家新标准。组织在销售场所及公共场所张贴《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及《快速识别新国标产品》等宣传品,与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共张贴(发放)宣传海报2341份。三是开展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单位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对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CCC),CCC证书是否真实有效,产品是否有合格证明,销售的充电器、锂离子电池是否与CCC证书标明的信息一致等关键点进行检查。同时,组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广州分中心专家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对广州市电动自行车获证企业31家进行证后监督检查。四是组织生产、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监督抽查。共抽查相关产品108批次,经检验不合格39批次,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依法落实责令限期改正、行政处罚、公告曝光等监管措施。五是加大执法力度,保持监管执法高压态势。专项行动中,我局系统共计出动执法人员5739人次,检查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生产、销售企业2662家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26份;查处质量违法案件42宗,罚没金额25.78万元。

  三、部门各司其职,严把责任关口

  (一)市公安局:2020年,共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43万多宗,开展全市同一行动35次。并采用“五选一”(处罚、发朋友圈、抄法规、看视频、参加志愿劝导中选1种)执法模式,强化驾驶员劝导教育,提高守法意识。

  (二)市消防救援支队:根据我市火灾形势和针对存在的突出消防隐患、高风险区域,并结合“六类场所、十项必查”、打通生命通道”等消防专项整治行动,深化推进电动车整治工作,期间新建电动车库(棚)数1394个,新建电动车充电设施数4382个,安装集中充电装置1245套,排查单位17979家,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案件3920个,清理涉及违规停放电动车建筑11216栋,清理涉及违规充电电动车场所12258处,清理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车数35554辆,张贴发放电动车火灾防范宣传资料494025份。

  (三)市商务局:组织举办广州市2020年商务诚信建设工作推进会暨放心消费节活动,指导有关行业协会开展含电动自行车产品在内的行业加强诚信建设。协助工信、住建部门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体系,引导商场、超市、便利店等商业场所为用户提供辅助充电服务。

  (四)市邮政管理局:与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广州市邮政快递行业末端配送车辆试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和《广州市关于邮政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分两步实施,先在白云、海珠两区试行,再全市推广。截止2021年3月,全市已有17379辆快递电动三轮车完成登记备案。同时,联合市交警支队、市车管所和市快递行业协会等单位组织,于2020年10月全面开展快递员报考D牌驾驶证工作,截止2021年3月,全市已有5994名快递员持有D证。

  (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是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倡导业主大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引进第三方单位(电动自行车充电柜或充电桩建设单位)按照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要求,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及时劝阻堵塞消防通道、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等违规行为;劝阻无效的,及时报告公安机关查处。二是推进直管房消防安全隐患整治,为租户及时配发更换消防器材,通过发放宣传单张、现场教学、群发短信、入户检查提醒等方式提升住户消防安全意识,引导直管房住户正确使用电动自行车。三是充电桩为统筹类的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在有条件的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引导相关企业参与改造。截止2020年12月底,新增停车位1921个,其中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231台。

  四、下一步工作

  (一)开展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根据《广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安〔2021〕4号),2021年我市将打一场系统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的攻坚战,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英任组长的广州市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各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工作专班。其中防范化解摩托车电动三轮车自行车风险是主要任务之一,具体工作内容包括我市将调整优化“限摩限电”政策,推进电动自行车备案管理,并严禁生产、销售超标电动车,在政策允许摩电注册登记上牌的前提下,简化摩电注册登记手续,推行“带牌销售”,加快推动快递、外卖行业电动车规范化管理,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

  (二)市市场监督局将继续深化电动自行车质量治理工作。一是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及《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贯,督促.生产者、销售者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不得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和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并加强社会宣传,提高电动车自行车有关法规政策标准的社会知晓率。二是加大违法查处力度。继续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及零部件、安全头盔的产品质量专项整治,依法加大涉及电动自行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三是组织产品质量抽查。继续开展电动自行车及零部件、安全头盔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落实对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各项措施,提升行业质量水平。四是加强电商平台销售产品质量监管。以京东、苏宁易购等主要电子商务平台为试点,探索建立电子商务平台产品质量联合管控机制,要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监督管理,构建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同时,按照有关规定提请省市场监管加强对电商销售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并依法落实各项监管措施。五是畅通举报渠道。引导鼓励社会公众通过12315、12345举报投诉违法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构建社会共治工作格局。

  (三)市邮政管理局将加强邮政快递行业管理,建立健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各企业严格执行车辆定期维护保养检测制度,规范车辆维修和保养;把车辆隐患排查作为日常工作内容,健全完善车辆安全行驶、安全管理、驾驶员安全考核等相关制度规定,实现车辆和从业人员安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四)市消除救援支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积极研究并推进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引导市民正确停放、正确充电,防范消防安全隐患和火灾风险。

  感谢您对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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