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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广州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076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 2022-08-24 来源: 本网 字体大小:

陈立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积极构建多元共治的商业秘密保护新格局的提案》(提案第1076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会同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广州仲裁委、市委网信办、市司法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于6月15日与您通过电话进行沟通交流,7月26日将答复初稿发给您,8月2日与您进行了会面座谈,现结合您提出的修改意见,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重视普法宣传,营造保护商业秘密良好氛围

  为提高群众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意识,我局在新媒体社群发布了《这份职场“保险”,由官方出品》有关商业秘密保护等反不正当竞争法专题普法h5漫画,该漫画广受读者好评,累计触达人数超400万人次。结合时事热点加强“以案释法”宣传力度,紧扣“世界知识产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举办“IP探秘—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带你走进广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活动,在“广州普法”、抖音、快手、微视频号及花城+、新华社、央视新闻客户端等平台同步开启直播,吸引近2万余人点击观看。委托专业机构设计商业秘密保护宣传手册,以生动有趣的文字图片宣传商业秘密侵权形式、维权渠道、典型案例等内容。深入开展商业秘密保护“百企百园面对面宣讲活动”,到天河、海珠、黄埔等园区较多、企业集中的区开展面对面宣讲,讲解市场监管部门商业秘密保护政策,邀请业内专家授课答疑,提高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和能力。

  市科技局组织各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单位召开科技领域安全与风险防范工作会议,要求各区履行属地责任,对重点行业、关键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教育提醒,强化科技保密意识,掌握保密工作流程,不断建立完善企业内部保密制度,防范化解泄密风险。市公安局加强宣传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刑事法律法规、入罪标准,让企业的高管和员工充分认识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严重后果,提醒从业人员避免触碰刑法红线。结合案例的犯罪手法,帮助企业加强对商业秘密的认知和采取具体的保护措施,如企业增强秘密获取和流通环节的监管,加强内部文件信息等秘密流转日志痕迹的保存,涉密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和离职后的竞业协议等。市司法局依托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组织法律顾问律师在村居一线宣讲涉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政策,增强广大群众和中小企业依法保护商业秘密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近五年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提供包括涉商业秘密保护法制宣讲、争议在内的各类法律服务达32.5万件次。

  二、构建保护体系,提高企业自我保护能力

  (一)加强部署全面推进。我局高度重视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并将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作为局十大重点民生实事,按季度扎实推进。印发了《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多措并举加大商业秘密保护力度,完善商业秘密保护体系,不断提高治理水平和保护效能。

  (二)加大探索创新力度。围绕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建设,我局制定《广州市商业秘密保护维权服务站工作制度》《广州市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工作职责及工作流程》《2022年度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等配套文件。同时,全力打造商业秘密保护先行示范区,选择商业秘密保护基础条件优越、区政府重视程度高、创新举措力度大的行政区,指导其申报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地区,2022年7月,市场监管总局在杭州召开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启动会,公布了全国第一批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地区20个,广州市黄埔区成功获批。

  (三)推进示范基地、维权站和示范站点建设。我局制定了《广州市商业秘密保护基地筹建方案》,规范基地建设条件、日常管理制度等,为企业提供优质商业秘密保护咨询、投诉举报、维权等服务,落实专项资金用于商业秘密示范基地建设等商业秘密保护项目。各区市场监管部门结合辖区实际,正在推进商业秘密维权服务站、示范园区、示范企业建设,2022年6月,海珠启盛会展、黄埔华南新材料、番禺天安等三个园区成功入选省试点园区;2022年7月,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站正式挂牌。

  (四)建立个性化服务民企模式。市检察院在民营企业建立检察工作服务站、联络站等,采取“一对一”“点对点”的帮扶模式,量身定做法律服务套餐,精准解决企业需求。在12309网络平台增设涉民营企业案件申诉维权窗口,及时对接涉企知识产权案件,按照诉求性质和法律程序及时办理,助力企业快速维权。结合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提升企业对于商业秘密的合规经营意识。南沙区检察院在“小南微检”小程序上设置商业秘密保护等知识产权检察服务模块,精心为企业提供线索报备、法律法规咨询、案例讲解等服务。

  三、强化协调联动,形成商业秘密大保护格局

  我局与多个部门加强联动,积极搭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线索发现、结果互认等部门协同和工作衔接体系,形成商业秘密大保护、协同保护工作格局。

  一是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作用。2021年9月,我局牵头市委网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住建局等多个部门建立了广州市反不正当竞争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之间沟通协调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包括商业秘密保护在内的反不正当竞争工作。2022年5月召开广州市反不正当竞争部门间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了《广州市反不正当竞争部门间联席会议2022—2023年工作要点》《广州市商业秘密保护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明确将加强商业秘密保护作为联席会议近两年重要工作,由各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是建立“调解+仲裁”快速保护机制。黄埔区、越秀区、天河区、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市仲裁委员会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市仲裁委员会还与市知识产权法院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与花都皮革皮具快速维权中心共建区域仲裁调解中心等,建立了上下联动、合作共享的“调解+仲裁”快速保护机制,积极化解商业秘密保护维权纠纷。市知识产权法院2020年、2021年共收到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件95件,审结78件,其中,广州丰江电池公司诉何某强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在今年“4.26”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中向公众媒体进行公开宣传普法,天赐公司与安徽纽曼公司等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使用惩罚性赔偿的六大典型案例之一。

  三是强化商业秘密保护行刑衔接。我局与公检法等相关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强化司法和行政保护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保护模式。联合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印发了《加强和完善广州市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强化推动在案件侦查和起诉环节充分调查和审查证据,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大力度、多环节、全链条的打击。严厉打击商业秘密侵权行为,联合公安部门开展现场调查,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线索移交、协查互助和鉴定结果互认等方面强化沟通协调,与公安部门成功查办某物流有限公司物流软件源代码商业秘密案件,该案的成功办理为解决鉴定时效问题开辟了新思路,具有借鉴意义。  

  四是相关部门开展联动共治。落实《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联合科技局限制知识产权领域失信主体及其有关人员进行科技项目申报,为商业秘密保护和维权提供支持。市委网信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安全审查办法》等,明确相关机构和工作人员对在履行职责中知悉的商业秘密等信息应当依法予以保密;对发生重大信息泄露事件的,将依据《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向实施问责的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提出问责建议。

  四、推进智库建设,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智力保障

  (一)建立商业秘密保护专家库。我局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对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智力保障作用,依托行政部门、司法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组织、律所等专业机构,组建多领域、高层次、高水平的商业秘密保护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在前沿问题研究、推动理论创新、疑难案件办理、协助技术调查等方面的作用,制定《广州市商业秘密保护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将建立不少于30名专家组成的第一批商业秘密保护专家库。同时,各区先行先试,黄埔区已聘用一批区级商业秘密保护专家,为辖区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提供智力保障。

  (二)以律师专业化推动商业秘密保护。市司法局积极发挥市律师行业专业服务优势,成立企业法律顾问、公司法律、专利法律、版权法律、商标法律、合规与内控业务、电子商务与物流业务、互联网金融业务等专业委员会,以律师专业化推动商业秘密保护,加强律师对商业秘密保护法律业务研究交流,加强商业秘密保护专业培训,不断提升律师专业服务能力和水平。推行法律顾问和企业公司律师制度,目前我市律师受聘担任企业法律顾问18420家,公司律师832人,人数居全省各市之首,办理包括涉商业秘密保护争议在内的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三)专业团队建设与智库资源运用相结合。市检察院选派具有知识产权专业知识、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官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集中办理侵犯商业秘密等犯罪案件的同时,加强与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知识产权协会等单位的沟通联系,邀请专家学者及相关专业人员担任“特邀知识产权检察官助理”,建立健全专家咨询、专家听证、专家辅助人参与办案等制度,补齐专业化不足短板,提升检察机关办理疑难案件的能力。

  五、下一步工作

  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推动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建设。建立市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组建市商业秘密保护专家库,持续推进各区建设商业秘密保护维权站、示范园区、示范企业,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站(点)给予指导及专项补助。二是建立完善保护规则,强化部门协调机制建设,逐步完善商业秘密保护体制机制,做好顶层设计,制定出台商业秘密保护指南、标准等,加大政府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力度,推动商业秘密保护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落到实处。三是加强办理商业秘密仲裁案件。将商业秘密保护观念贯彻至仲裁案件审理中,充分发挥仲裁解决商业秘密类纠纷优势,利用仲裁不公开审理、专家断案、一裁终局、当事人拥有更多自主权的特点,最大程度避免纠纷解决过程中泄露商业秘密问题。四是严厉查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加强重大案件查办,探索解决执法难题,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进行交流协作,着力破解商业秘密案件取证难、定性难、维权难等问题。五是持续开展商业秘密保护普法宣传,加强商业秘密保护业务研究和专业培训,宣传典型案例,引导企业签订保密合同或竞业限制合同,发挥市律师协会各专业委员会作用,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创新创造的良好环境。六是继续将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纳入年度质量考核、“双打”考核等考核中,优化考核指标,提升工作效能。

  感谢您对我市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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