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士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网上购物平台运营存在的问题研究 并出台相关的条例以利电商平台健康发展的提案》(第2023号)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处室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3月25日进行了电话沟通,4月17日进行了座谈交流,经综合本局各会办处室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加强网上购物平台监管建议的情况
(一)加强对平台的合规治理。
一是强化对平台企业事前合规指导,压实平台合规管理主体责任。2023年组织全市各区开展“优化平台协议专项行动”、“平台合规点亮行动”、“电子商务平台双随机抽查”等,指导全市94家平台企业对自身协议规则进行全面自查,及时分析梳理可能损害消费者、平台内经营者合法权益的协议规则,引导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亮证”、“亮照”、“亮规则”,累计召开行政指导会8次,指导平台补充及修改优化的协议规则数量103个。二是对全市网络交易行为进行日常监测。引入第三方技术机构,以医疗用品、食品、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餐饮外卖等为重点开展网络交易监测,累计监测网站40万个/次,发现、处理涉嫌违法线索共277条。三是组织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以电子商务平台信息公示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为检查重点,对全市176家网络经营企业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夯实网络市场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违法风险问题。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管。
1.开展联合执法。牵头市网络市场监管部门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2023网络市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专项行动,明确以整治无底线网络营销行为、危害生命健康的网售食品药品、网售“三无”儿童和学生用品、侵害网络消费者“四项权益”的行为、恶意侵害网络经营者信誉、声誉、美誉行为,销售网络禁限售商品和侵权假冒商品等为重点开展整治,督促平台删除违法商品信息1381条,责令整改网站1151个次,查处网络案件182宗。牵头市有关部门开展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累计查删有害信息10565条次;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2700余家,查处非法危险化学品0.395吨,收缴非法成品油11.33吨。
2.开展互联网广告及直播营销领域专项治理。明确将打击直播营销领域虚假违法广告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按照“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的要求,增强政治敏感性和责任感,指导全市各区加强对APP、自媒体平台等互联网媒介的监测,重点加大对直播营销中的广告行为的监管执法力度,切实把好市场监管关口,期间,共监测直播营销435场次,涉及直播间91个,监测发现涉嫌违法线索56条,查处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案件274宗,罚没1492.3万元。
3.开展互联网领域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各类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通过网络监测、线下核查、普法宣传等方式,开展互联网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行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2023年以来,我市累计立案查处网络领域不正当竞争案件98宗,罚没金额955.97万元。其中,广州某服饰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广州市白云区某服装行虚假宣传、商业诋毁案入选广东省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积极配合开展互联网反垄断执法。近年来,围绕平台经济发展出现的新问题,我国持续健全完善相关法律制度,陆续修订反垄断法,制定出台《禁止垄断协议规定》《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规定》《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等规章、指南,明确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经营者实施不公平价格、差别待遇等平台经济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我局积极配合上级执法机关参与了包括涉互联网平台领域在内的国家、省反垄断大要案件的执法调查和调研工作,并争取建立省、市、区三级反垄断执法工作协同机制。2023年以来,我局共参加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的反垄断执法行动36次。
4.开展网络销售商品质量抽检工作。2023年我局对互联网销售的商品实施网络监督抽查93类共849批次产品,经检验,发现不合格143批次,产品不合格发现率16.84%;其中实物不合格112批次,实物不合格发现率13.19%。全年开展专项网络监抽1次,共监抽学生用品、玩具等5类共25批次产品,经检验,发现不合格7批次,产品不合格发现率28%;其中,实物不合格4批次,实物不合格发现率16%。对抽检不合格产品企业,我局依法落实责令限期改正、行政处罚、信息通报、公开曝光等监管措施。
5.加强对网约车平台的监管。网约车平台作为数字经济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融合的典型代表,在满足广大民众交通灵活出行需求的同时,也承担着重要的民生出行功能,近年来我局重视对网约车平台的监管,按照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协同监管联席会议部署,积极督促、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通过政务网站、公众号发布价格提醒告诫,督促包括平台企业在内的各经营主体加强价格自律,自觉规范价格行为。结合投诉举报处置、“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工作,加强对平台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经营者严格遵守《价格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为从业人员和消费者提供阳光消费平台。
(三)加强政策宣导和普法宣传,推动社会治理。
一是推进政企协同共治。与唯品会、淘天、京东、美团、腾讯、辛选、格利等7家大型电商平台开展共同促进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战略合作。在助推零售业以及本土品牌升级、健全平台知识产权保护共治共享制度、打造优质网络消费环境、促进监管执法(平台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开展协作。深化与电商平台数据对接合作,支持打通证照领取系统与平台开店系统,共享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E证通相关数据。二是加强对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的法规培训。联合大型平台企业、行业协会开展“合规最前线”普法宣传系列活动,共建“合规培训基地”,联合广告行业协会、自媒体协会等社会组织宣贯《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通过“监管+指导”“监管+服务”等措施覆盖省内百万平台内经营者,不断提升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的合规意识和经营能力。三是加强行政指导。日常通过对电商平台、直播MCN机构等的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行政告诫,督促平台企业落实资质审核、广告审查等制度,在“6·18”“双十一”“双十二”等网络促销活动的重要节点期,通过下达合规指导书、企业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等方式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推动行业自律,规范促销期网络经营行为。
二、关于推动电商平台健康发展的建议的情况
一是牵头制定平台合规管理政策文件《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动网络交易平台企业规范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十六项措施,涵盖平台企业准入与退出、平台合规治理、信用监管、重点领域执法规制、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广告合规、知识产权保护培育等各方面。
二是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对我市电子商务领域信用监管的指导意见》。从规范电子商务主体资格、规范信息收集与使用、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加强商品质量监管、加大对违法失信主体的联合惩戒力度、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等六方面加强网络市场信用监管体系建设。
三是指导行业协会制定电子商务经营者、直播行业的行为规范。指导我市行业协会制定出台了《广州市电子商务经营者行为规范》《直播电商平台行为规范》《MCN机构行为规范》《品牌商家行为规范》《主播行为规范》,指导行业协会和我市直播电商重点企业制定发布全省首个直播电商选品、营销及售后服务团体标准,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
四是指导行业协会制订并发布了我省首个外卖配送领域团体标准《广州市饮食配送服务管理规范》、管理公约《广州市网约配送行业公约》,美团、达达、顺丰同城等14家平台企业签订并承诺履行公约有关规范要求。公约内容涵盖了企业安全管理、骑手交通管理制度等多个方面,重点倡导我市网约配送企业诚信守法、自觉履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树立行业新风,是我市网约配送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新的探索。
三、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是建议提到了平台不开发票的乱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以及第三十三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其监管职责在税务部门。
二是建议中提到了美团、滴滴等线上平台的高配送服务费的问题,因配送服务费属于市场调节价,平台在规范明码标价并充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的情况下收取配送服务费并不构成价格违法行为,我局将积极研究加强对相关平台收费的监管和指引。
三是关于您反映网约车平台对司机抽佣过高、从业人员收入保障等事宜,不属于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范畴。
四、下一步措施
(一)加强对电商平台夸大宣传、虚假广告的整治。一是提高网络广告监测技术水平,发挥广告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强化情况通报工作,把药品、医疗、保健食品等广告作为监管重点,提升网络广告监管效率。二是部署开展2024年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守护行动,将打击互联网平台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纳入2024年重点工作要求,严厉打击互联网等重点领域的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
(二)持续推进平台经济领域合规治理及监测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秩序。落实《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动网络交易平台企业规范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牵头全市各区加强对网络交易平台企业的合规指导,督促平台企业建立合规经营长效机制。对全市网络交易行为进行日常监测。依法整治社会关注度高、涉及面广、反应强烈的网络市场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加大力度对网上工业产品监督抽查,并对投诉举报线索依法调查处理。2024年我局将继续加大对工业产品电商领域抽检,力争抽检批次占年度总批次10%。对抽检不合格产品企业,将依法落实责令限期改正、行政处罚、信息通报、公开曝光等监管措施。
(四)加强对网约车平台的监管。2024年我局将继续根据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协同监管联席会议部署的统筹部署,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相关领域市场监管,综合采取提醒告诫、联合检查、约谈指导、行政执法等手段,督促平台落实主体责任,配合主管部门将网约车平台监督检查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合力维护行业秩序。
对于您在交流座谈中反映的一些商家进入线上平台销售门槛低、线上销售的部分商品无标准、质量差甚至是三无产品、各地的市场准入标准不一等问题,我局在加强履职做好监管的同时,也将积极向上反映。
以上意见可主动公开。
感谢您对我市电商平台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