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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政协十四届广州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002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 2024-07-31 来源: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小:

洪声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提案》(第2002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会同市商务局认真研究办理,并于2024年7月11日与您座谈交流。经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督促责任落实,持续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一)压实平台主体责任。我局建立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与平台企业沟通联络机制,通过建立线上工作群、实地走访、行政指导等多种方式,督促平台落实“审核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平台内经营者相关信息变更后及时更新公示、建立商品或者服务信息检查监控制度”等九方面的主体责任。结合日常监管监测发现的问题,市、区市场监管部门于2023年、2024年连续两年联合对美团、饿了么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广州片区负责人进行行政约谈,要求平台加强对入网餐饮服务单位,尤其是不设堂食的“外卖厨房”证照等真实信息的核验登记、现场核查,依法及时处置下线问题商家并反馈给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二)加强政企协同共治。为进一步深化与美团、饿了么等电商平台企业“政企信息共享协同共治”合作协议,我局已于2022年建立政企协作数据对接机制,通过开通数据对接功能,实现政企数据高效共享互查。2023年进一步扩展应用范围,将我局广州市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E证通公示版电子证照链接(包括电子营业执照、电子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提供给电商平台,授权其用于平台内食品经营者的证照公示。同时,分别于2023年、2024年与饿了么、美团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签订相关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共治协议,进一步规范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经营行为,共同推动餐饮业互联网+经济的有序发展。

  (三)维护消费合法权益。一是我局严格要求网络餐饮服务单位在经营场所显眼的位置以及在网络订餐平台上落实食品安全公示制度,完善公开内容,包括证照、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信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监督权。二是推行网络餐饮服务单位在订餐平台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尤其是对不设堂食的“外卖厨房”,督促其完成“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并在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展示,主动展示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倒逼其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同时,我局在年初制定工作目标,力争在年底前完成全市5000家社会餐饮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三是积极动员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餐饮服务单位(特别是连锁餐饮服务企业)推广使用食安封签,保障餐食配送“最后一公里”安全。

  二、强化履职尽责,不断规范网络餐饮经营行为

  (一)进一步推进“食在广州”品牌建设。我局于2023年联合市商务局开展“食在广州”品牌建设,编制和发布“食在广州”实施规则和技术规范,通过评价认证方式推出首批15家“食在广州”星级餐厅和3家食品生产企业的16个食品品种。2024年进一步探索制定多维度领域的“食在广州”品牌培育标准体系,在“食在广州”餐饮服务类中开拓新增了茶市类别等,推动广州食品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进一步健全网络餐饮治理机制。一是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规范网络经营行为。为提升我市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水平,促进餐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2021年以来,我局每年组织开展全市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只做外卖不设堂食的“外卖厨房”为重点,以日常投诉较多、容易发生负面舆情的食品为重点产品,对重点区域和重点产品进行重点整治,严格查处违法行为。其中,2023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入网餐饮服务单位5.2万家次,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违规问题267个,立案查处124宗。二是持续开展线上监测,及时查处违法行为。采取日常监测与定向监测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加强对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证照公示情况的监测,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日期间,监测发现美团、饿了么等两家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涉嫌公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或未公示相关证照等违法违规线索196条(家)。对于涉嫌违法线索及时通报第三方平台,督促平台进行核查,严格落实整改;同时,辖区监管部门进行实地检查和线上核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组织开展网络食品专项抽检,采用线上随机下单的方式重点对入网餐饮服务单位提供的网络餐食进行抽检,包括自制饮料、火锅食品等消费量大、高风险的食品品种。其中2023年共完成网络食品专项抽检660批次,抽检合格率为97.73%,对抽检发现不合格的情况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四是加强部门联动协作,推进行业综合治理。会同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等推进外卖行业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督促平台完善绩效考核和派单安全机制,从源头上减少骑手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同时,强化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行刑衔接机制,对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及时移动公安机关。

  三、加强权益保障,逐步形成多元主体共治格局

  (一)建立标准规范。我局牵头制定并发布广州市地方标准《网络订餐外卖配送服务规范》(DB4401/T 233—2023),进一步规范了外卖餐饮服务机构资质、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特别是对外卖餐饮安全的防护要求,明确了网络订餐外卖配送流程、配送要求、配送人员专业化要求等。在餐具及包装方面,该标准规定餐具及包装应完整、清洁、无污染、无异味、无有毒有害物质,宜使用可降解材料,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减少一次性餐具的使用。

  (二)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一是进一步健全投诉举报工作机制,深化投诉举报数据分析研判,紧盯群众诉求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领域案件的查办力度,并鼓励餐饮行业相关从业人员举报、曝光违法行为,严格做好内部举报人的信息保护,不断提高全市网络餐饮服务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二是试点建立“外卖骑手食品安全监督员”工作机制,聘请外卖骑手担任食品安全监督员,鼓励外卖骑手对外卖商家存在实际经营地址与证照批准的地址不一致的情况进行举报,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情况进行“随手拍”,并通过线上渠道反映情况,打通社会治理“最后一公里”。三是加强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协作,通过公益诉讼让不法经营者承担更大的损害赔偿责任,对潜在的不法经营者形成强大威慑。

  (三)加强科普宣传。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融入到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及日常监管工作,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加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宣传,科普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引导消费者积极参与监督,进一步提高维权意识。同时,加强与媒体沟通,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网络订餐的社会监督,逐步形成食品安全多元主体共治格局。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督促责任落实,提升网络订餐平台管理水平。我局将持续督促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入网餐饮服务单位的资质审查,加强抽查和监测,督促平台规范实施准入准出规则和流程,对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入网餐饮服务单位及时下线,严格重新上线的标准和要求,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加强监管执法,促进网络餐饮行业规范发展。继续深入开展网络餐饮线上监测、线下核查和整治,指导入网餐饮服务单位规范经营行为,加强监督抽检和监管执法,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入网餐饮服务单位及时下线,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同时,对只做外卖、不设堂食的入网餐饮服务单位进行规范引导,重点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探索提升监管效能。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努力营造社会共治良好氛围。持续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借助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发布网络餐饮消费警示,普及食品安全相关知识,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鼓励经营者、外卖骑手、消费者共同参与构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感谢您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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