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委: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直播电商产业法律监管 助力广州打造 “全国网络市场监督与服务示范区”的提案》(第1040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多次与你单位联系沟通,并积极组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工商联、市总工会、市税务局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你单位提出的关于完善直播电商产业监管、加强直播电商行业技能培训、加强直播电商行业自律管理等建议,对规范直播电商产业发展具有很强的针对性。经综合各会办单位意见,我局于7月将提案答复初稿发你单位并与你单位联系人进行了充分沟通,经你单位组织研究,并征求提案主笔人意见,对我局办理情况表示满意。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市各有关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创新监管理念,依法加强对直播电商产业的规范监管,促进直播电商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关于完善政府对直播电商产业监管建议的情况
(一)各部门依法依职责加强对直播电商行业监管。直播带货作为互联网经济的一种新模式,对活跃市场、促进消费、方便人民群众生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国家省市高度重视直播电商产业规范发展,相继针对性的出台了系列制度文件进行规范。各部门依据《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关于加强对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依职责强化网络直播准入备案及监督管理。其中,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严格落实网络接入实名制管理要求,强化ICP备案管理;网信部门负责互联网直播服务信息内容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督促平台切实落实信息内容安全主体责任;文化和旅游部门加强对直播电商相关网络表演行业许可备案和监督执法工作;公安部门对网络直播犯罪行为实施全方位遏制打击;市场监管部门对网络直播带货领域的监督管理。网络直播平台应当向属地网信等主管部门履行企业备案手续。开展经营性网络表演活动的直播平台须持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并进行ICP备案;开展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直播平台须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或在全国网络视听平台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中完成登记)并进行ICP备案;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直播平台须持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二)各部门联合强化对直播电商平台的规范治理。一是建立联合监管机制。我市建立了网络市场监管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和广告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各部门加强定期会商和执法协作,及时协调沟通有关直播营销活动监管方面的各类问题,对直播营销领域形成齐抓共管的态势,通过组织联合约谈,联合专项行动,合规普法宣传等,将直播电商引入法治化轨道。二是加强电商平台合规治理。市市场监管局督促和指导我市156家重点网络经营企业开展自查整改;组织开展“优化平台协议专项行动”、“平台合规点亮行动”、“电子商务平台双随机抽查”等,指导全市包含直播电商平台在内的83家平台企业对自身协议规则进行全面自查,及时分析梳理可能损害消费者、平台内经营者合法权益的协议规则,引导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亮证”、“亮照”、“亮规则”,行动累计召开行政指导会8次,共指导平台补充及修改优化的协议规则数量103个,实现对全市83家网络交易平台企业的开展合规指导100%全覆盖。市委网信办加强对属地包括直播电商平台在内的网站平台的监督指导,对平台企业进行约谈,要求平台切实落实信息内容安全主体责任,坚决遏制互联网违法信息,抵制互联网不良信息,维护网络空间清朗。三是指导直播电商相关主体合法经营。市市场监管局采取召开行政指导会、联合约谈、行政走访等方式,重点督促直播平台、交易平台落实主体资格审核责任,加强直播带货产品质量管控,建立网红带货审查制度和数据保存制度,确保违法违规行为可自查、可追溯,可反馈;督促直播营销人员严禁在直播活动中发布含有不正确导向、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序良俗的广告;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严禁通过直播活动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标准的产品。
(三)各部门依法严打网络直播各类违法行为。一是查处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管局加强对直播营销领域广告监测工作,将直播营销活动纳入市局运行调度指挥中心智慧化项目,组织开展直播抽查专项监测,期间,共监测直播营销435场次,涉及直播间91个,监测处置涉嫌违法线索56条;加强直播平台不正当竞争行为网络监测,采集到直播平台有关信息6.6万余条,2023年累计监测网站399963个/次,发现涉嫌违法线索共277条。部署开展全市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清网守护”专项行动,重点查处网络直播虚假宣传、网络不正当竞争、刷单炒信、价格违法等行为,近两年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直播带货"领域的相关行政处罚案件共计45宗,罚没共计647万余元。二是打击直播违法犯罪行为。广州市公安机关根据自身打击违法犯罪工作职责,加强与各部门执法协作与信息共享,建立健全违法违规线索移交处置工作机制,对违法犯罪线索及时通报,迅速打击。2023年,破获重大涉直播平台案件2宗,抓获嫌疑人50余人。对网络直播平台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对网络直播营销平台依法建立网络实名制、落实信息安全审核机制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23年共对全市网络直播营销平台开展信息安全检查62次,摸排新增企业12家,约谈企业2家次,对1家企业开展行政处罚,发现并督促整改信息安全问题上万条,着力提升直播平台信息安全水平。三是强化对直播平台信息内容的监管。在上级网信部门的指导下,市委网信办开展“清朗”系列专项行动,对群众反映强烈、存在问题突出的环节和领域进行全面深入清理整治。要求属地各直播平台对违规带货、违规网课、违规吃播等乱象进行治理。指导属地重点网站、平台开展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工作,积极对接国家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目前我市共有10家网络直播平台主动向社会统一公布举报受理方式,推动网络直播平台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今年以来,属地网络直播平台共有效处置相关举报26万余件。
二、关于加强直播电商行业技能培训建议的情况
(一)积极开展直播电商类职业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一是加强直播电商人才培训。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共同制定的《互联网营销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1年版)》,互联网营销师必须具备的基础知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直播营销管理办法》等22部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我市大力开展“电子商务师”“网商运营”“互联网直播营销”等工种培训,培训内容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执行。2023年,全市开展电子商务师、互联网直播营销等电商类相关培训6451人次。二是开展直播电商职业技能评价工作。鼓励支持指导备案直播电商产业相关职业(工种)认定的企业、院校和机构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和监管下,自2022年以来,相关技能等级评价单位共提供直播电商技能人才等级认定服务17764人次,获证13586人次。三是以赛促训培养高素质直播电商人才。2023年8月,市总工会、市商务局、市人社局联合举办“羊城工匠杯”第一届直播电商大赛、2023年粤港澳大湾区直播电商工匠技能交流营,吸引电商企业、网络直播爱好者等直播电商从业人员参加,提升直播电商人才技能。
(二)持续加强直播电商普法宣传教育。一是开展合规普法宣传。围绕广州市创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市市场监管局与唯品会、淘天、京东、美团、腾讯、辛选、格利等7家大型电商平台及直播电商企业围绕标准共建、品牌培育、合规共治等6方面开展共同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战略合作,联合大型平台企业、行业协会开展“合规最前线”、“合规大讲堂”普法宣传系列活动,累计覆盖广东省内100万平台内经营者。今年上半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累计组织开展电商平台、平台内经营者合规培训36场,1400余人次参加培训。市委网信办建设广州市网络直播行业生态治理基地,搭建我市属地网络直播行业交流和沟通平台,建立日常联络机制,不断完善直播行业规范,今年以来组织行业生态治理分享、网络直播行业法律法规宣讲2期,持续提升直播行业网络生态综合治理能力。二是开展税收政策宣传。广州市税务局联合广州市商务局编制《网络主播个人纳税缴费指南》,联合举办“争做诚信纳税主播共创直播电商之都”专题税收政策宣讲会,组织财税专家编制《网络直播行业税收实务指南》,发布并介绍个人所得税政策与实务系列指南,通过政策宣传提升直播电商行业人员依法纳税意识,发布《直播带货不得不知的税收政策(企业版)》《“直播带货”正火热税警携手普法促发展》等相关资讯;依托纳税人学堂围绕发票宣传辅导、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电子税务局操作培训等主题针对直播行业纳税人开展培训辅导;通过走访、座谈、税宣会、一对一辅导等方式进行宣传辅导32场次,包括与广州市白云区电子商务行业协会以及企业代表开展“亲清政商解企忧思”交流座谈会,走访学山文化创意谷园区,向直播基地“西城·智汇park”企业进行多次线上辅导,规范直播行业涉税行为,助力相关企业享受税惠“红利”。三是组织网络直播生态治理宣讲。市委网信办建设广州市网络直播行业生态治理基地,搭建我市属地网络直播行业交流和沟通平台,建立日常联络机制,不断完善直播行业规范,今年以来组织行业生态治理分享、网络直播行业法律法规宣讲2期,持续提升直播行业网络生态综合治理能力
三、关于加强直播电商行业内在自律建议的情况
(一)推动制定行业标准和规范。一是牵头制定直播电商行业标准和规范。2021年,广州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编制了全省首个直播电商地方标准——《直播电商营销和售后服务规范》;指导行业协会制定出台直播电商选品、营销、售后服务规范团体标准,以及《直播电商平台行为规范》、《MCN机构行为规范》、《品牌商家行为规范》、《主播行为规范》等,加强行业自律。二是制定行业合规指引文件。市市场监管局正在研究制定《直播电商规范经营指引清单》及《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常见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指引清单》,为我市直播电商合规经营与业态治理提供全方位有效指引与“说明书”。市总工会发出全国首份网络电商直播行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加强网络直播行业的规范性引导。市工商联依托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成立广州市民营企业合规研究中心,着手开展互联平台经济企业合规建设研究,探索制定我市互联网平台行业合规指引;与广州市互联网行业协会、广州市游戏行业协会建立沟通协作关系,定期就行业企业发展及合规建设等工作进行会商、研究。
(二)推动互联网行业工会联合会建设。市总工会联合市委网信办、市互联网行业党委印发《广州市互联网企业建会工作方案》,推进建会规范化建设。截至今年5月底,重点推动在穗互联网企业组建工会共计287家。推动成立直播电商行业协会、广州市数字经济行业工联会、从化区电子商务行业工联会等多家电商行业组织,覆盖25个电商产业园、2700多家电商业户和约3万名劳动者。
四、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推动完善直播电商领域法律法规和规则制度。各部门依职责梳理直播电商监管面临的问题,梳理主播、平台、品牌商家等各方责任,明确直播电商行业主播的法律地位,深入研究论证,适时推动我市相关制度的完善。市市场监管局制定直播电商常见违法行为查处指引、直播电商规范经营指引清单,联合市商务局出台我市推动直播电商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文件,促进直播电商规范健康发展。
(二)加强对直播平台及主播等的合规指导。各部门联合督促平台企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建立健全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履行对平台内经营者主体身份核验、内容合法性审查、网络信息存储及安全、信息数据提供及协助监管等平台义务。同时,加强对平台主播群体的管理和规范,要求平台在做好主播人群背景信息登记核验的基础上,建立必要的信用信誉评定、奖惩机制,提高主播的合规守法意识。
(三)加大对直播带货领域的监管执法力度。进一步提高网络监管信息化技术水平,提升大数据智慧监管能力,发挥技术支撑作用,加强对直播营销行为监测,强化对违法行为内容的信息抓取和处理能力,及时发现并处置违法违规线索。创建适应直播电商新业态监管需要的网络取证工具,提高执法办案效能。
(四)强化普法宣传培训。加强市区联动,开展数字技能提升行动,指导龙头企业和培训机构加大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培训力度,强化政策宣传,为从业人员提供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服务,切实推进直播电商产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直播电商行业从业人员的诚信守法意识。
(五)加强行业自治自律。注重发挥行业自律和社会共治,推进直播电商地方标准落地,指导行业协会和直播电商头部企业牵头制定完善行业规范,明确相关责任主体的行为规范,加强行业标准体系建设,规范网络交易新业态企业经营行为,促进行业自律。
感谢你单位对我市直播电商行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单位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以上内容可主动公开。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