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有关处室: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调整情况和工作实际,市局修订了《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五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该清单第四版同时失效。各区局在全面落实新版清单的基础上,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增加本辖区随机抽查事项,深入推进抽查监管工作。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1日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第五版)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比例 | 检查频次 | 检查方式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1 | 一、登记事项检查 | 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3% | 每年一次 |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五条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二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三十六条第三款、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五条 |
2 | 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3% | 每年一次 |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二十四条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三条 第一款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比例 | 检查频次 | 检查方式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3 | 一、登记事项检查 | 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3% | 每年一次 |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八条 |
4 | 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3% | 每年一次 |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 |
5 | 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3% | 每年一次 |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
6 | 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 | 《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明确的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行业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3% | 每年一次 |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比例 | 检查频次 | 检查方式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7 | 一、登记事项检查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 | 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3% | 每年一次 | 现场检查、 网络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
8 | 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 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3% | 每年一次 | 现场检查、 网络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 |
9 | 二、公示信息检查 |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 一般检查事项 | 3% | 每年一次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专业机构核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三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 |
10 | 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 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3% | 每年一次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专业机构核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三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 |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比例 | 检查频次 | 检查方式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11 | 三、价格行为检查 | 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收费行为检查 | 《价格法》规定的经营者,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 一般检查事项 | 按国家总局、省局相关文件规定 | 每年一次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三条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 《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 《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 《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二十条 | ||
12 | 四、直销行为检查 | 重大变更、直销员报酬支付、信息报备和披露的情况的检查;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违法经营行为。 | 直销企业总公司及分支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50% | 每年至少一次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专业机构核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直销管理条例》 《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 | ||
13 | 五、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检查 | 是否存在仿冒混淆、商业贿赂、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不正当有奖销售、商业诋毁、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等不正当竞争违法经营行为 | 互联网平台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20% | 每年一次 |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网络检查、 专业机构核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 ||
14 | 六、打击网络传销工作检查 | 是否存在传销违法经营行为 | 互联网平台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20% | 每年一次 |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网络检查、 专业机构核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禁止传销条例》 | ||
15 | 七、电子商务经营者检查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的检查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50%以上 | 每年一次 | 书面检查、网络检查、专业机构核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 | ||
16 | 八、拍卖等重要领域市场规范管理检查 | 拍卖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 | 一般检查事项 | 10% | 每年一次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十一条、第六十条 《拍卖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十一条 | ||
17 | 文物经营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 | 一般检查事项 | 50% | 每年一次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七十二条以及第七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 | |||
18 | 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 | 一般检查事项 | 10% | 每年一次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二条、第五十一条 | |||
19 | 九、广告行为检查 |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主发布相关广告的审查批准情况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它经营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10% | 每年一次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九条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 ||
20 |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它经营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每年一次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四条、第六十一条 | |||
21 | 十、产品监督抽查 | 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 市场上或企业成品仓库内的待销产品 | 重点检查事项 | 5% | 每年一次 | 抽样检测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五条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五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比例 | 检查频次 | 检查方式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22 | 十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生产企业检查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资格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每年一次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三十八条、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 |
23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条件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 | 重点检查事项 | 5% | 每年一次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局 | ||
24 | 十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 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 食品相关产品获证生产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5% | 每年一次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三十八条、三十九条 《广东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 |
25 | 十三、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 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 获证食品生产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按国家总局、省局相关文件规定 | 按国家总局、省局相关文件规定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
26 | 十四、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校园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 | 重点检查事项 | 1% | 按国家总局、省局相关文件规定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
27 | 高风险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B、C、D级食品销售者(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除外) | 重点检查事项 | 1% | 按国家总局、省局相关文件规定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条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 |
28 | 一般风险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A级食品销售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0.1% | 按国家总局、省局相关文件规定 |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比例 | 检查频次 | 检查方式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29 | 十四、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网络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入网食品销售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0.1% | 按国家总局、省局相关文件规定 | 网络检查、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条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九条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
30 | 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1% | 按国家总局、省局相关文件规定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 | |
31 |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1% | 按国家总局、省局相关文件规定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 | |
32 | 保健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保健食品销售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1% | 按国家总局、省局相关文件规定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 | |
33 | 十五、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检查 | 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监督检查 | 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含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 | 重点检查事项 | 按国家总局、省局相关文件规定 | 按国家总局、省局相关文件规定 | 现场检查、抽样检测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
34 | 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者)监督检查 | 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含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其他销售者 | 重点检查事项 | 按国家总局、省局相关文件规定 | 按国家总局、省局相关文件规定 | 现场检查、抽样检测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
35 | 十六、餐饮服务监督检查 | 食品经营许可情况的检查 | 餐饮服务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按国家总局、省局相关文件规定 | 按国家总局、省局相关文件规定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 重点检查事项 | 按国家总局、省局相关文件规定 | 按国家总局、省局相关文件规定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
36 | 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情况的检查 | 餐饮服务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按国家总局、省局相关文件规定 | 按国家总局、省局相关文件规定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 |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 重点检查事项 | 按国家总局、省局相关文件规定 | 按国家总局、省局相关文件规定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
37 | 加工制作过程的检查 | 餐饮服务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按国家总局、省局相关文件规定 | 按国家总局、省局相关文件规定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 重点检查事项 | 按国家总局、省局相关文件规定 | 按国家总局、省局相关文件规定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
38 | 供餐、用餐与配送情况的检查 | 餐饮服务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按国家总局、省局相关文件规定 | 按国家总局、省局相关文件规定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 重点检查事项 | 按国家总局、省局相关文件规定 | 按国家总局、省局相关文件规定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
39 | 十六、餐饮服务监督检查 十六、餐饮服务监督检查 | 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的检查 | 餐饮服务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按国家总局、省局相关文件规定 | 按国家总局、省局相关文件规定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 重点检查事项 | 按国家总局、省局相关文件规定 | 按国家总局、省局相关文件规定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
40 | 场所和设施清洁维护情况的检查 | 餐饮服务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按国家总局、省局相关文件规定 | 按国家总局、省局相关文件规定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 重点检查事项 | 按国家总局、省局相关文件规定 | 按国家总局、省局相关文件规定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
41 | 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的检查 | 餐饮服务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按国家总局、省局相关文件规定 | 按国家总局、省局相关文件规定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 重点检查事项 | 按国家总局、省局相关文件规定 | 按国家总局、省局相关文件规定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
42 | 人员管理情况的检查 | 餐饮服务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按国家总局、省局相关文件规定 | 按国家总局、省局相关文件规定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 |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 重点检查事项 | 按国家总局、省局相关文件规定 | 按国家总局、省局相关文件规定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
43 | 高风险餐饮服务监督检查 |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 重点检查事项 | 按国家总局、省局相关文件规定 | 按国家总局、省局相关文件规定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 |
44 | 高风险餐饮服务监督检查 |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餐饮服务连锁企业、大型餐馆、工地食堂 | 重点检查事项 | 按国家总局、省局相关文件规定 | 按国家总局、省局相关文件规定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
45 | 一般风险餐饮服务监督检查 | 中小餐饮服务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按国家总局、省局相关文件规定 | 按国家总局、省局相关文件规定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 |
46 | 网络餐饮服务监督检查 |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按国家总局、省局相关文件规定 | 按国家总局、省局相关文件规定 |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
47 | 十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 市场在售食品 | 重点检查事项 | 对全市食品及食品添加剂获证生产企业实施100%监督抽检;对全市食品重点经营主体(大型超市、食品批发市场等)实施100%监督抽检;对全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实施100%监督抽检;对食品大类和品种实施100%监督抽检 | 食品品种全年至少覆盖抽检1次,高风险食品品种覆盖抽检3次,中等风险食品品种、低风险食品品种覆盖抽检1至2次 | 抽样检验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比例 | 检查频次 | 检查方式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48 | 十八、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 重点检查事项 | 2% | 每年一次 |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 区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七条 |
49 | 十九、计量监督检查 | 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 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使用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定向 | 每年一次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抽样检测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八条 《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 《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 《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 |
50 | 计量授权检定单位及计量校准机构专项监督检查 | 计量授权检定单位、计量校准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每年一次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专业机构核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 《计量授权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专业计量站管理办法》第十四、十八条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办法》第二十三、二十四条 | |
51 | 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 宣传出版、文化教育、市场交易等领域 | 一般检查事项 | 定向 | 每年一次 | 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八条 《全面推行我国法定计量单位的意见》 | |
52 |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 定量包装商品生产、销售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定向 | 每年一次 | 抽样检测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八条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 |
53 | 型式批准监督检查 | 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 | 重点检查事项 | 定向 | 每年一次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计量法》第十八条 | |
54 | 十九、计量监督检查 | 能效标识的标识标注符合性检查 | 生产、销售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定向 | 每年一次 |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节约能源法》第七十三条 |
55 | 水效标识的标识标注符合性检查 | 生产、销售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定向 | 每年一次 |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水效标识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 |
56 | 二十、检验检测机构检查 | 检验检测机构检查 | 获得资质认定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每年一次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九条 、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十五条 、第五十一条 《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2021年6月1日实施)第四条、第十七条 |
57 | 二十一、认证活动和认证结果检查 | 认证活动及结果的合规性检查 | 认证机构、获证组织 | 一般检查事项 | 5%、1% | 每年一次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五十四条 《认证机构管理办法》)(原质检总局193号令)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原质检总局117号令)第三十七条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三十九条 |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比例 | 检查频次 | 检查方式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58 | 二十二、市场类标准监督检查 | 企业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 | 实施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的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定向 | 每年一次 | 网络检查为主,必要时辅以其他方式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 |
59 | 团体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 | 实施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的社会团体 | 一般检查事项 | 定向 | 每年一次 | 网络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 | |
60 | 二十三、专利代理监督检查 | 专利代理机构主体资格和执业资质检查 | 专利代理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每年抽查不少于20家 | 每年一次 | 网络检查、书面检查等 | 市市场监管局 | 《专利代理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1号) |
61 | 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变更、注销办事机构情况的检查 | 专利代理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每年抽查不少于20家 | 每年一次 | 网络检查、书面检查等 | 市市场监管局 |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二条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1号) | |
62 | 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师执业行为检查 | 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师 | 重点检查事项 | 每年抽查不少于20家 | 每年一次 | 书面检查、实地检查、网络检查等 | 市市场监管局 | 《专利代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一条、第四十二条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1号) | |
63 | 专利代理机构年度报告和信息公示情况核查 | 专利代理机构 | 重点检查事项 | 每年抽查不少于20家 | 每年一次 | 书面检查、实地检查、网络检查等 | 市市场监管局 |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1号) |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比例 | 检查频次 | 检查方式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64 | 二十四、专利真实性监督检查 | 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专利申请文件真实性的检查 | 各类市场主体、产品 | 一般检查事项 | 不少于5% | 每年至少一次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 |
65 | 产品专利宣传真实性的检查 | 各类市场主体 | 一般检查事项 | 不少于5% | 每年至少一次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
66 | 二十五、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 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 一般检查事项 | 3% | 每年一次 | 现场抽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条、第十条、第十四条第五款、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 |
67 |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含地理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 一般检查事项 | 3% | 每年一次 | 现场抽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六条 | |
68 | 商标印制行为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 一般检查事项 | 3% | 每年一次 | 现场抽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 |
69 | 二十六、商标代理行为的检查 | 商标代理行为的检查 | 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所) | 一般检查事项 | 3% | 每年一次 | 现场抽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八条 |
70 | 二十七、药品监督检查 | 药品生产监督检查 | 药品生产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按国家、省、市局相关文件规定 | 每年一次 | 现场检查、专业机构核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条 《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条、第三条 |
71 | 药品经营监督检查 | 药品批发企业和连锁总部 | 重点检查事项 | 按国家、省、市局相关文件规定 | 每年一次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条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条 《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条、第三条 | |
药品零售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按国家、省、市局相关文件规定 | 每年一次 | 现场检查 | 区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条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条 《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条、第三条 | |||
72 | 二十八、化妆品监督检查 | 化妆品生产监督检查 | 化妆品生产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按国家、省、市局相关文件规定 | 每年一次 | 现场检查、专业机构核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条 《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条、第三条 |
73 | 化妆品经营监督检查 | 化妆品经营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按国家、省、市局相关文件规定 | 每年一次 | 现场检查 | 区市场监管部门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条 《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条、第三条 | |
74 | 二十九、医疗器械监督检查 |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检查 |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按国家、省、市局相关文件规定 | 每年一次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条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 《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条、第三条 |
75 |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检查 |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按国家、省、市局相关文件规定 | 每年一次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条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 《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条、第三条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