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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全市《广州市城市公共标识系统导则(试行)》宣贯

发布日期: 2024-11-15 来源: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小:

  近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面向全市各职能部门、各区政府、有关企事业单位,举办了《广州市城市公共标识系统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宣贯会,220余人参与。本次活动旨在贯彻落实市政府工作部署,规范提升城市公共标识系统品质,提升广州城市国际化水平。

  经市政府同意,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导则》。《导则》涉及通用规定、城市道路、交通枢纽、旅游景区、公共机构、公共服务与安全设施标识等内容,为广州市城市公共标识系统品质提升提供了详细的指引。

  《导则》有四大亮点:一是理念创新,从“单一标识设计”转变为标识系统“全生命周期建设”。二是标识体系创新,标识分类与城市功能空间叠合形成城市道路、交通枢纽、旅游景区、公共机构、公共服务与安全设施五大功能场景。三是标识系统特色化建设,增加了活动赛事、魅力名城、活力公园3类特色标识,打造广州独特城市品牌。四是规范性创新,明确设计标准和实施步骤,确保标识系统的有效应用,提出秉持“优化现状、提升功能、融合文化”的原则,全面实施拆除、保留、合并、迁移、改造和增设等六大策略。

  《导则》提出,广州市的城市公共标识系统应体现“千年商都,全球城市”的特色,充分展示广州的独特地域文化、历史传统、现代化和国际化特征,从标识工作本土化、国际化、数智化、复合化方面提供了相关的特色建议和案例。在外文翻译方面,《导则》明确了译写的原则和依据,以及广州市应当设置外语标识的公共场所目录和标示信息的种类。

  期间,来自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的专家就《导则》进行了深入讲解,厘清了各项涉及城市公共标识相关标准的核心要求和协调关系,强调城市公共标识工作统一规范的意义,提出了诸多具有前瞻性和实用性的实施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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