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各化妆品生产企业:
为进一步引导我市化妆品生产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依法诚信经营,保证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确保化妆品质量安全,根据省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工作要求,我局组织开展2025年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自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查时间
自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7月31日。
二、自查对象
广州市化妆品生产企业。
三、自查重点
(一)重点自查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持续有效运行,特别是儿童化妆品、特殊化妆品生产企业。
(二)按《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对重点项目尤其关键项目进行自查,查看是否存在质量安全风险,是否生产含塑料微珠的化妆品,是否存在过度包装、“一号多用”问题,产品包装标签是否规范等内容。
四、相关要求
(一)化妆品生产企业要提高合规生产经营意识,严格遵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生产企业建立并保持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按照注册备案产品配方和生产工艺组织生产。自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立即停止并整改。
(二)各化妆品生产企业于2025年7月31日前完成自查。企业进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scjgj.gz.gov.cn/index.html),打开“政务服务—办事服务—企业上报和服务专区—企业自查”,选择“法人登录”,微信扫码通过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按要求填写,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
(三)请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进行监督和指导。发现非法添加等违规生产化妆品行为的,应及时依法处置。
(四)填报中遇有问题,可通过以下渠道反馈和咨询:
1.请加入QQ群,群号:668320416;
2.请加入微信群,群名称:【运维】市局药械化企业专区运维。
附件:1.2025年度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操作指引(企业使用).pdf
2.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操作视频(企业使用).mp4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