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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广州早茶传统店总部评价实施指引(试行)》暨启动广州早茶传统店总部评价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8-07 来源: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各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州早茶传承保护规定》,传承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广州早茶文化,规范早茶经营行为,推动广州传统早茶文化发扬光大,我局于7月9日对外发布了《广州早茶传统店评价实施指引(试行)》,启动广州早茶传统店(门店)的评价工作。现在此基础上,补充发布《广州早茶传统店总部评价实施指引(试行)》,并就开展广州早茶传统店总部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广州早茶传统店总部评价工作按照《广州早茶传统店总部评价实施指引(试行)》(附件1)开展。

  二、本次评价活动以自愿为原则。由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参照实施指引自行制定实施规则,开展评价活动。

  三、申报程序:有意向申报的餐饮服务连锁企业总部,请填写《广州早茶传统店总部评价申请表》(附件2),按照申请表所列资料清单准备相关材料,送交总部注册地所在辖区市场监管局餐饮科审核盖章后,于申报期限内将材料报送至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苏小姐,联系电话:13533450958,收件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珠江路1号综合楼335室)。

  四、本次评价集中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026年8月14日止。

  五、本次评价工作不向餐饮服务连锁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1.广州早茶传统店总部评价实施指引(试行).docx

  2.广州早茶传统店总部评价申请书.docx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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