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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2-17 来源: 本网 字体大小:

  穗市监罚送告〔2022〕 001 号

广州惠韩日用品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2年2月7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穗市监罚催〔2022〕002号),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 《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穗市监罚催〔2022〕002号),内容是:详见附件。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穗市监罚催〔2022〕002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附件:《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穗市监罚催〔2022〕002号)

  联系人: 王岸青、张锦增  联系电话:020-87597807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12号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16日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


  穗市监罚催〔2022〕002号



  

 


广州惠韩日用品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1年5月26日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穗市监执罚处〔2021〕004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下

  列义务没有履行:1.没收违法所得4940元;2.罚款275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张锦增   王岸青   联系电话: 020-87597807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12号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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