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2年度第二批广州市知识产权项目申报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征求《2022年度第二批广州市知识产权项目(保护类)申报指南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8日(星期五),具体途径如下:
一、邮寄至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311号1106房知识产权保护处,邮编:510050;
二、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scjgj_zscqbhc@gz.gov.cn。
意见建议以书面方式提交。以单位名义提交的,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提交的,请签名和注明联系方式,并附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邮寄材料反馈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如未按上述要求办理或逾期递交材料的,我局不予受理。
附件:1.2022年度第二批广州市知识产权项目(保护类)申报指南意见(征求意见稿)
2.2022年度第二批广州市知识产权项目(保护类)申报书(征求意见稿)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4日
(联系人:何孔明,联系电话:020-83228221)
附件1
2022年度第二批广州市知识产权项目(保护类)申报指南
目 录
总则..............................................................................(4)
一、专利侵权纠纷诉调对接管理规范项目...............(8)
二、知识产权大数据运用与保护项目.....................(10)
三、驰名商标行政认定保护培育项目.....................(13)
总 则
根据《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知规字〔2020〕2号),现制定《2022年度第二批广州市知识产权项目(保护类)申报指南》(简称《申报指南》)。有关申报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X月X日(星期X)(时间待定)18:00截止,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申报单位应为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申报单位应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依法经营,规范管理,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核算和会计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未被列入国家、省、市失信联合惩戒名单,过去3年内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省、市知识产权项目中没有不良信用记录,未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且符合《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各项目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
(二)申报材料。申报单位须将申报材料原件扫描后按顺序制作成彩色PDF格式电子版,按具体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在申报系统中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电子版,《申报书》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其他材料盖骑缝章。
(三)组织单位推荐。按照辖区管理原则,由申报单位所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核实、推荐申报项目。
(四)申报限制。 申报单位同一项目已获得或正在申报其他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不得申报发展资金;同一申报单位当年申报发展资金的前补助项目原则上不超过两项。
(五)合法性承诺。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若申报单位在专项资金申报、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虚报、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将依法依规作出严肃处理,追回专项资金,3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将失信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并向社会公开;情节严重的,原则上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的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各具体项目申报指南另有规定的,须一并执行。
三、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请
1.申报单位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服务窗口”-“公共服务”(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branch-hall?orgCode=MB2C91891),进入“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市局审批)”栏目,选择对应事项,点击“立即办理”,使用法人账户登录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入网上申报流程,不接受使用个人账号申请法人事项。申报单位可使用以下网址直接进入申报页面。
2.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在申报系统上核实、推荐。
3.申请人如不方便使用网上申请,也可带齐申报材料,到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政策兑现窗口(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办理。
(二)受理审查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在申报系统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核实,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受理申报材料并进行形式审查。经形式审查须补正材料的,应自接到补正通知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要求一次性补正,逾期视为放弃补正。
(三)立项拨付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将项目形式审查结果向社会公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采取专家评审或集体研究等方式进行审查立项,并将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确定立项结果,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合同后,按照广州市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向用款单位拨付资金。
四、咨询电话
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技术支持电话:12345。
业务咨询电话:81309319、8130342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五、常见问题解答
1.如何进行身份认证登录:请浏览帮助网址http://www.gdzwfw.gov.cn/portal/help/index.html,或联系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技术支持电话:12345。
2.如何查询申请进度:登录广州市民网页(my.gz.gov.cn)--我的办事厅。同时,相关事项如有进展,申请人会收到相关短信通知。
3.如何撤回申请:登录广州市民网页(my.gz.gov.cn)--我的办事厅--在办事项,撤回申请。
4.如何补齐材料:登录广州市民网页(my.gz.gov.cn)-我的办事厅-补齐补正,进行材料补齐补正。
一、专利侵权纠纷诉调对接管理规范项目
(一)申报主体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及其他组织。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需具备熟悉行政法和知识产权法律实务的人员,具有丰富的项目研究经验,能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调研,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申报单位拥有熟悉行政调解(裁决)与司法诉讼对接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相关流程,熟悉地方标准制定发布的要求和程序,政治素质过硬,业务素质强的研究团队。
3.项目负责人属于单位相关业务带头人或研究骨干,研究能力突出,熟悉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并承诺在项目实施全过程中担负实质性的项目调查研究、组织协调和总结撰写工作。
4.项目执行方案合理,注重理论研究、实证调研、政策梳理评估、专家论证相结合的研究方式,申报单位具备相应组织能力及专家顾问资源。
(三)项目类型、数量及经费安排
本项目为前补助项目,计划立项1项,共安排资金20万元。
(四)工作任务
起草专利纠纷行政调解(裁决)工作标准,拟定具有可操作性的调解(裁决)程序,以促进调解(裁决)过程合法有序、标准统一。
1.积极调研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调解(裁决)及司法诉讼工作现状,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调解(裁决)及司法诉讼信息搜集和分析工作,出具分析报告1份。
2.组织开展广州市专利侵权纠纷诉调(裁决)对接管理规范地方标准制定和发布工作。
3.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诉调对接管理规范宣讲、培训不少于5场次,每场时长不少于半天。印制、发放管理规范相关宣传册、宣传海报等材料不少于2000份,并同步开展线上宣传。
(五)申报材料
本项目申报材料除有特别要求外,统一提供原件的彩色PDF格式扫描件。
1.2022年度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申报书(盖章);
2.专利侵权纠纷诉调对接管理规范项目实施工作方案;
3.申报单位主体资格材料(电子证照);
4.项目实施团队(含项目团队负责人)资质材料;
5.申报单位从事实务研究经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组织相关立法(评估)、标准起草调研等。
6.申报单位参与知识产权政策法规及有关标准制定工作情况;
7.银行开户材料;
8.能反映承担项目能力和工作方案可行性的其他材料。
二、知识产权大数据运用与保护项目
(一)申报主体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及其他组织。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需具备政治素质过硬,业务素质强的信息化开发与知识产权专业知识的研究团队,具有丰富的项目研究经验,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申报单位拥有自建的知识产权数据库,具有独立开展知识产权大数据研究和组织调研的能力,具备知识产权大数据的收集、开发、应用、合规与保护等能力。
3.项目负责人属于单位相关业务带头人或研究骨干,研究能力突出,熟悉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并承诺在项目实施全过程中担负实质性的项目调查研究、组织协调和总结撰写工作。
4.项目执行方案合理,注重理论研究、实证调研、政策梳理评估、人才培养相结合的研究方式,申报单位具备相应组织能力及专家顾问资源。
(三)项目类型、数量及经费安排
本项目为前补助项目,计划立项1项,共安排资金50万元。
(四)工作任务
1.积极调研各类科技型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在知识产权大数据使用与保护上的工作现状,开展数据安全与依法合规利用方面的信息搜集、调研和分析工作,形成不少于1万字的知识产权大数据安全与合规方面的调研报告1份。
2.组织编制广州市知识产权大数据安全与合规利用的地方性指导手册,并进行宣传与发布。
3.组织相关人员开展知识产权大数据安全与合规利用的规范培训不少于4场,每场不少于60人,每场时长不少于半天;到不少于10家企业实地调研,开展相关的宣传交流。
4.提供广州重点产业安全合规的知识产权大数据信息推送,项目实施期间信息服务次数不低于24次。
(五)申报材料
本项目申报材料除有特别要求外,统一提供原件的彩色PDF格式扫描件。
1.2022年度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申报书(盖章);
2.知识产权大数据运用与保护项目实施工作方案;
3.申报单位主体资格材料(电子证照);
4.申报单位所具有的自建知识产权数据库的材料,如软件著作权证明或能反映国际专利数据合法性等材料;
5.项目实施团队(含项目团队负责人)资质材料;
6.申报单位从事实务研究经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承接过国家级、省、市知识产权课题情况、以往同类项目成效等。
7.申报单位所获得荣誉材料;
8.银行开户材料;
9.能反映承担项目能力和工作方案可行性的其他材料。
三、驰名商标行政认定保护培育项目
(一)申报主体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法律服务机构。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熟悉国家商标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总体要求,以及广州市商标保护工作状况,了解广州产业发展需求,具有丰富的商标知识产权方面项目经验,能够为驰名商标行政认定保护及时提供培训、案件咨询、指导等支持服务。
2.项目负责人属于单位相关业务带头人或研究骨干,能在项目实施全过程中担负实质性的项目调查研究、组织协调和总结撰写等工作。项目团队人员或项目负责人有近三年参与商标审查相关制度性文件或商标领域相关立法修订活动的经验。
3.项目实施方案合理,注重理论研究、实证调研、政策梳理评估、专家论证相结合的研究方式,申报单位具备相应组织能力及专家顾问资源。
4.申报单位具有丰富的商(协)会服务经验和合作资源,能根据本项目任务需求开展驰名商标培育企业的筛选和培育工作。
(三)项目类型、数量及经费安排
本项目为前补助项目,计划立项1项,共安排资金30万元。
(四)工作任务
1.协助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驰名商标行政认定保护培育项目入库企业规则》(下称“《规则》”),为确定重点培育驰名商标企业提供依据。
2.组织联系我市各商(协)会,积极推荐相关企业根据《规则》加入驰名商标培育库,入库企业数不少于100家。
3.配合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广泛宣传驰名商标行政保护的立法宗旨,对企业强化商标权保护的重要意义和现实作用,组织举办企业申报驰名商标行政保护认定相关培训,培训场次不少于2场,每场不少于30人次,每场时长不少于半天。
4.以驰名商标培育库为基础,建立广州市申报驰名商标行政认定保护重点培育企业梯次名录,根据《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和《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及相关程序规定,推荐不少于15家企业作为申报驰名商标认定保护的重点培育企业,并建立工作联系机制。
5.协助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驰名商标培育库企业商标维权保护提供咨询服务,不少于50次,指导入库企业依法依规使用驰名商标,对服务对象开展服务满意度书面评价。
6.协助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每月为驰名商标培育库企业提供商标动态监控,收集提供侵权维权线索,全年不少于50条。
7.受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委托,就驰名商标培育库企业的驰名商标认定个案提供可行性分析报告,不少于10份。
8.协助指导申报驰名商标行政保护企业确定个案保护线索,收集整理相关材料,不少于2个 。
9.配合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申报驰名商标行政认定保护的资料进行审核,对申报个案法律适用的准确性、申请材料的完备性进行指导。
10.配合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围绕以驰名商标为核心的企业品牌进行宣传推广,为培育库企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提供指导协助服务,不少于2家企业。
本项目申报材料除有特别要求外,统一提供原件的彩色PDF格式扫描件。
1.2022年度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申报书(盖章);
2.驰名商标行政认定保护培育项目实施工作方案;
3.申报单位主体资格材料(电子证照);
4.项目实施团队(含项目团队负责人)资质材料;
5.申报单位所获得荣誉材料;
6.申报单位参与商标政策、制度研究经验及同类项目经验材料;
7.申报单位与政府机构或商会(协会)建立商标知识产权合作机制情况;
8.银行开户材料;
9.能反映承担项目能力和工作方案可行性的其他材料。
附件2
编号:
2022年度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
专项资金申报书
申报名称: 专利侵权纠纷诉调对接管理规范项目
申报单位(盖章):
组织单位:
申报时间: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制
编号:
2022年度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
专项资金申报书
申报名称: 知识产权大数据运用与保护项目
申报单位(盖章):
组织单位:
申报时间: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制
编号:
2022年度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
专项资金申报书
申报名称: 驰名商标行政认定保护培育项目
申报单位(盖章):
组织单位:
申报时间: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