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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锐菱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销售食品冷柜案

发布日期: 2016-12-19 来源: 市质监局 字体大小:

违法企业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法定代表

人姓名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依据

行政处罚

的种类

作出处罚

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名称

行政处罚的履行

方式和期限

备注
广州锐菱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喻清林 (穗)质监罚字[2016]第150927号 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销售食品冷柜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2016.12.05 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分局 须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指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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