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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机动车检验机构在用检测设备监督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8-03 来源: 本网 字体大小:

各区市场监管局,广州计量院,各机动车检验机构,市机动车安检、综检协会:

  为加强对机动车检验机构检验资质认定证后监管,督促机动车检验机构强化检测设备管理,确保检验数据公正、准确,市局决定近期对全市在营机动车检验机构的在用检测设备使用状况开展现场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市机动车检验机构在营汽车检测线的制动检验台、轴重检验台、车速台、氮氧化物分析仪等设备。

  二、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9月20日。

  三、任务分工

  广州计量院负责本次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协调以及对存在问题的机构进行后处理。

  四、有关要求

  (一)广州计量院要制定此次汽车检测线检测设备监督检查方案,完善现场检查工作程序,确保能及时发现问题,提高检查实效;检查尽量避免影响检验机构正常检测业务的开展;检查中发现不合格检测设备,现场出具检查报告交各区市场监管局跟踪处理,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市局认证处。

  (二)各区市场监管局要尽量参与本行政区域机动车检验机构在用检测设备现场监督检查,做好协调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发现不合格检测设备的,要现场做好调查笔录,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安检机构停止使用不合格检测设备。发现使用未检定或超过检定周期的检测设备行为的,依法查处。责令整改通知书及后续整改情况,应及时上报市市场监管局认证处。

  (三)各机动车检验机构要配合本次监督检查工作,结合本次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本机构设备管理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体系和能力建设,确保机动车检验数据的准确可靠。市机动车安检、综检协会要根据本次检查情况,做好跟踪工作,及时组织各机构进行设备管理经验交流、培训,进一步促进行业规范。

  (四)本次监督检查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检查中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检查结果由市局将通报省市场监管局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生态环境局。

  广州计量院应于 2020年9月20日前将检查分析报告报市局认证处。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20日

  (联系人:卢锋,联系电话:83228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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