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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商局2014年流通领域成品油消费提示

发布日期: 2015-03-06 来源: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字体大小:

(本抽样检验结果及有关数据不得用作商业用途)

广州市工商局

  一、抽查概况

  2014年,我局委托广州市能源检测研究院对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加油站销售的成品油进行了质量抽查检验。共抽检了212个加油站销售的成品油样品912批次,其中车用汽油616批次,车用柴油296批次,经检验不合格的有3批次,不合格率为0.33%。其中车用柴油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率为0.34%;车用汽油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率为0.32%。我局已对不合格商品的销售者依据《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督促其做好不合格商品的下架退市工作,对于拒不履行退市的销售者我局将依法予以查处。

  二、检测标准及项目

  本次抽检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 17930-2013《车用汽油》,对车用汽油(国V)的研究法辛烷值(RON)、胶质含量、硫含量、馏程、苯含量、氧含量、锰含量、铜片腐蚀(50℃,3h)、甲醇含量、芳烃含量、烯烃含量、机械杂质及水分等项目进行了检测;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 19147-2013《车用柴油》对车用柴油(国IV)的十六烷值、硫含量、运动粘度(20℃)、馏程、铜片腐蚀(50℃,3h)、多环芳烃含量、润滑性(磨斑直径)、机械杂质、水分等项目进行了检测。

  三、不合格项目分析

  本次成品油抽检不合格项目均为硫含量,硫含量是与腐蚀和环保有关的重要项目。

  车用汽油和柴油中含有的硫化物对发动机的工作寿命影响很大,所有硫化物在燃烧后生成二氧化硫和三氧化硫,与生成水相遇后会产生具有腐蚀性的酸性物质,腐蚀发动机、曲轴箱部件和排气管,而且还会气缸壁上的润滑油起反应,加速漆膜和积炭的形成,同时会严重污染大气,危害人和生物体的健康,破坏建筑物的外表等。长期使用硫含量较高的油品可能对发动机零部件造成较严重的腐蚀。

  生产原料或者生产过程中出现问题,在运输储存过程的不规范,导致混油,都有可能造成硫含量不合格。

  四、消费提示

  消费者购买成品油时,注意以下几点:

  (一)依据汽油发动机压缩比选用汽油标号。压缩比是指发动机气缸的总容积与燃烧室容积之比。从动力性和经济性方面来说,压缩比应该越大越好。压缩比高,动力性好、热效率高,车辆加速性、最高车速等会相应提高通常,压缩比在7.5~8.0应选用89号车用汽油;压缩比在8.0~8.5应选用89号~92号车用汽油;压缩比在8.5~9.5应选用92号~95号车用汽油;压缩比在9.5~10应选用95号以上车用汽油。一般可以在汽车说明书中查到压缩比,除说明书以外,汽车生产厂也会在油箱盖内侧标注推荐使用的燃油标号。车主应严格按汽车发动机不同的压缩比,选用相应标号的车用汽油,才能使发动机发挥出最佳的效能。但是选择汽油也不是标号越高越好,汽油标号选择的主要依据是发动机的压缩比。压缩比、点火提前角等参数已经在发动机电脑中设置,车主只要严格按照使用说明的要求选择汽油就没有问题。盲目使用高标号汽油,其高抗爆性的优势无法发挥出来,还会造成金钱的浪费。

  (二)柴油标号选择的主要依据是可以使用的最低温度,应根据不同地区和季节区别选用。柴油的凝点一般比环境气温低5℃以上,以保证在最低气温下不发生凝固,通常平均气温在4℃以上选用0号柴油、气温在(0~4)℃以下时应该选用-10号柴油。

  另外,消费者选购到不合格油品时,可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举报。

  附件:广州市工商局2014年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抽检不合格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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