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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商局公布31家骗钱黑网站名单 警示3类网络诈骗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 2014-08-20 来源: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字体大小:

  298元一台苹果4手机?付款后要求再付押金才发货?小心上当!近日广州市工商局发布第二季度网购消费警示,我市第二季度共受理网购消费投诉452宗,争议金额80.53万元,其中298宗消费者可提供网站经营主体有效信息的投诉调解成功率为92%。据统计,约三成被投诉主体因隐匿地址等真实信息或IP地址由国外接入,导致工商部门难于锁定违法当事人,最终无法为部分消费者挽回损失。其中17宗投诉涉及的网站经营手法具有较明显的诈骗行为特征、或涉及金额较大,对此工商部门已及时建议消费者报警处理。

  根据本季消费投诉情况,工商局公布了31家不诚信网站名单(后附),并总结了3例典型案例,提醒消费者避免在网购中上当受骗。

  一、理性面对“微营销”,慎重尝试“微支付”。

  【案例1】邓先生在微信朋友圈中看到一则朋友转发的减肥产品营销广告,未经核实销售者的主体信息即通过电话联系订购了商品,通过银行转账购买了某减肥产品,使用无效联系原销售电话遭推诿拖延,待要投诉时才发现,自己仅有该商家微信号,根本不清楚经营者真实名称、地址等信息。

  接到邓先生咨询后,工商部门告知:仅凭微信号无法查寻当事人,建议邓先生首先联系微信运营方咨询确认该微信号是否公众服务号、是否公司或企业登记,如果该微信号只是个人自行注册,则查找到该个人的希望比较渺茫。

  新媒体平台迅猛发展的今天,微博、微信等各种网络社交平台已普遍成为普通百姓日常社交生活的重要渠道之一。社交平台准入门槛低、运营成本低、客户基数庞大等特征迅速吸引了嗅觉灵敏的网络经营者,“微营销”信息随之铺天盖地而来,名人大咖、亲朋好友谈心得、晒美照、转发“心灵鸡汤”、“养生秘籍”等行为背后很可能就是一条“软广告”,“微信支付”等新的支付方式也随之衍生。工商部门提醒网购消费者,面对汹涌的新媒体、新消费方式浪潮,为保证您的购物体验不受伤、社交热情不受创,在摸清新事物规律之前,您追逐潮流的脚步不妨“慢一慢”。

  二、支付宝并非“保险箱”,分清“转账支付”与“担保支付”

  【案例2】徐先生来电称:其通过网络购买商品,支付价款后对方却拒不发货,徐先生提出疑问——不是说“支付宝”交易是可以等消费者收到货后商家才会收到钱的吗?工作人员细细询问才得知,徐先生是使用支付宝“直接转账”,而非“担保支付”,该购物网站并没有提供“担保支付、确认收货”等功能,因此,货款已经像银行转账一样,直接付到了对方账户。

  经工商部门联系网站经营者查账,最后为徐先生查清了事实,争取了发货。但近年来网购消费者误以为“支付宝付款”就是“担保交易”,没有确认购物网站是否提供“担保支付”服务就贸然“转账”付款的案例屡见不鲜,在此特作出提醒。

  三、认清商家再网购,事后维权不慌忙。

  【案例3】夏先生致电投诉称:其于前几日在某网站订购了30张我市某水上乐园门票,网站承诺该门票买一送一。但抵达该乐园时,却仅能领取30张门票。夏先生当即就此情况向该网站客服反映,被告知当时无法立即处理。经考虑,夏先生当日及时调整了心情,另行购买了30张门票,向12315投诉后,带领亲朋按原计划游玩后,耐心等待工商部门排期处理,积极平和维权。经工商部门处理,该网站事后为夏先生全额赔偿了其另行购买30张门票费用5484元,依法承担了由于未履约产生的赔偿责任。夏先生对此表示满意。

  夏先生虽然遭遇了网站失约的小意外,不可避免地影响了出游心情,但夏先生一是选择了经自身核查过经营主体并信任的网站消费,事后能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有效的信息,顺利维权;二是能够摆正心态,给了网站及工商部门处理争议的时间,平和沟通,因此把消费纠纷对自身的影响降到了最低,并最终获得了较理想的结果。夏先生的做法,既体现了其自身较高的消费维权法律意识、知识,也体现其较好的个人素养,值得广大群众在意外遭遇消费纠纷时借鉴。  (专业分局 张纯 赵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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