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抽样检验结果及有关数据不得用作商业用途)
一、抽查概况
2016年,我局委托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对在广州市流通领域销售的灯具商品(包括可移式灯具、固定式灯具、嵌入式灯具、夜灯、节能灯)进行了质量抽查检验。共抽取24家生产企业生产的54款样品。经检验,22款样品实物质量不合格,实物质量不合格发现率为40.74%。我局已对不合格商品的销售者依据《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督促全市销售者做好相同生产者生产的相同规格型号不合格商品的下架退市工作,对于拒不履行退市的销售者我局将依法予以查处。
二、抽检标准及检测项目
本次抽查检验采用《商品质量监督抽样检验程序 具有先验质量信息的情形》(GB/T 28863-2012)标准进行抽样,监督总体为广州市流通领域经营者及广东省内该商品供货商经营的与所检样品相同商标(未标注商标的,同一标称生产者视为同一商标)相同型号的商品集合。依据灯具商品的强制性标准、企业在产品或包装上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以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测,对灯具商品的结构外部接线、内部接线、接地规定、防触电保护、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耐热、耐燃烧、耐引燃、耐起痕、谐波电流、骚扰电压、标记互换性、机械强度、防火与防燃、辐射电磁骚扰等多项性能指标进行了检验检测。
三、不合格项目及分析
(一)标记不合格
标记不合格的主要问题有:无二类灯具符号、无功率因数和电源电流信息、无更换电源线的说明内容等。标记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生产厂家对执行标准不熟悉或者相关执行标准已经换版,生产厂家未能及时更新,甚至使用了错误的执行标准,继而产生了这种低级的错误。
(二)结构不合格
结构不合格的主要问题有:电源接线端子无固定和防护措施、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开口不能直接通到带电部件而使13号试验探针的圆锥形销触及带电部件等。结构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生产厂家对执行标准不熟悉,从而设计的灯具结构不符合标准的要求。
(三)爬电距离与电气间隙不合格
爬电距离与电气间隙不合格的主要问题是:接线端子由于裸露于灯具外部导致接线端子带电部件与绝缘部件的外部可触及表面之间、带电插销与绝缘部件的外部可触及表面之间的距离不符合加强绝缘的距离要求等。
(四)外部接线不合格
外部接线不合格的主要问题有:外部接线导体截面积小于标准规定的普通灯具导体截面积最小0.75mm2、灯具提供的不可拆卸的软缆或软线无可靠固定措施,经标准规定的拉力试验后导线位移大于2mm等。
(五)内部接线不合格
内部接线不合格的主要问题有:与固定布线直接相连的内部接线的导体截面积不符合标准要求。
(六)接地规定不合格
接地规定不合格的主要问题有:无接地措施。灯具无接地保护措施,可能引起触电危险。
(七)防触电保护不合格
防触电保护不合格的主要问题有:天花板空间的电源线基本绝缘可触及。若基本绝缘失效后会有触电危险。
(八)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不合格
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不合格的主要问题有:电源输入端与灯具金属外壳间击穿。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不合格可能使用了质量较差的绝缘材料或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不足而导致击穿,对使用产生触电危害。
(九)耐热不合格
耐热不合格的主要问题有:灯具上器具插座固定带电部件绝缘材料125℃球压试验后压痕直径>2mm。球压不合格可能存在产品使用过程中由于固定带电部件材料受热而出现变形,导致灯具短路,引起火灾或触电危险。
(十)耐燃烧、防引燃不合格
耐燃烧、防引燃不合格的主要问题有:该款样品的固定带电部件材料针焰试验时,其自燃时间大于30s。部件的针焰试验不通过,当灯具内部电器元件短路和电接触不良产生闪络、放电、局部的小火焰等时,容易导致火焰扩大和蔓延,直接危害人身财产安全。
(十一)骚扰电压(电源端子)不合格
骚扰电压(电源端子)不合格会对电网上的其他设备产生影响,从而影响电网稳定性。
(十二)谐波电流不合格
谐波电流过大会造成变电站高压电容过电流和过负荷,影响设备的稳定性。
四、消费提示
(一)购买灯具时,应了解各种产品的结构特点,按需选择。根据实际需要及使用环境要求,选择适当灯具,并且尽量选择使用高效、节能的光源。
(二)看检验报告,正规的灯具生产厂家按周期接受监督部门检查。因此,销售商应能提供出质检部门的检验报告及该产品能效报告。
(三)看包装及铭牌,凡是生产产品符合国家标准的正规企业,生产的台灯产品很注意产品包装。选购时注意产品实包装印刷要清晰,型号、功率,规格、来源标志等应齐全。尽量选购知名企业生产的名牌产品,这些企业的产品质量相对较好,有可靠的维修服务保障。
另外,请留意权威部门发布的商品质量抽检信息,不要购买抽检不合格商品。选购到不合格商品时,可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