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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商局2014年流通领域珠宝首饰商品消费提示

发布日期: 2015-05-22 来源: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字体大小:

(本抽样检验结果及有关数据不得用作商业用途)

广州市工商局

  一、抽检概况

  2014年,我局委托广东省金银珠宝检测中心对在广州市流通领域销售的珠宝首饰商品进行了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共抽取了312家生产企业生产的750款样品。经检验,91款珠宝首饰商品实物质量不合格(其中80款被判定为监督总体不合格,11款样品被判定为监督子总体不合格),不合格率为12.13%。我局已对不合格商品的销售者依据《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督促全市销售者做好相同生产者相同规格(款)不合格商品的下架退市工作,对于拒不履行退市的销售者我局将依法予以查处。

  二、抽检标准及检测项目

  本次质量抽查检验采用GB/T 2828.4-2008《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4部分:声称质量水平的评定程序》标准,监督总体为广东省流通领域销售的标称相同生产者、相同商标、相同规格型号的商品集合,监督子总体为监督总体中由单个销售者销售的商品集合。依据珠宝首饰产品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商品包装明示采用的企业标准或者企业做出的质量承诺,对珠宝首饰的印记、标签及其他标识物、贵金属纯度、贵金属配件纯度、珠宝玉石鉴定、钻石分级、质量、贵金属覆盖层厚度等项目进行了检测。

  三、不合格项目及分析

  (一)贵金属纯度

  贵金属纯度是珠宝首饰的重要质量指标,指首饰中贵金属的整体含量,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1887-2012《首饰 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规定了各种纯度的最低值,不得有负公差。本次抽查共检638组产品贵金属纯度,发现34组低于国家标准要求的样品,其中铂饰品7组,金饰品14组,银饰品13组。

  7组不合格的铂饰品中,有4组未检出铂,3组含量低于标准要求。根据GB 11887-2012的规定,贵金属铂的表示方法有“铂”、“铂金”、“白金”三种,4组未检出铂的首饰均标称为“白金”,而实测结果为不含铂的白色金合金。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可能是部分企业完全不了解国家标准,仅仅根据自己的理解随意标注产品名称。这种情况会严重误导消费者,给消费者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

  14组不合格的金饰品中,4组为18K金饰品,10组为足金/千足金镶嵌珠宝饰品。根据国家标准要求,18K金的金含量不得低于750‰,不合格样本的实测金含量最低为701‰;千足金的金含量不得低于999‰,不合格样本的实测金含量最低为976‰,尚达不到足金的标准要求。

  本次共抽检银饰品73组,银含量不合格13组,不合格率达17.81%,是贵金属纯度项目中质量问题最严重的产品类别。与其他贵金属相比,银的价格较低,生产成本低,工艺简单,加工难度小。银饰品的生产销售门槛较低,相当部分的从业者不了解国家标准,没有任何质量控制手段,导致大量不合格银饰品流入市场。

  (二)珠宝玉石鉴定

  本次抽检发现的珠宝鉴定项目不合格,主要有把合成立方氧化锆标称为锆石;把实为充填处理翡翠(翡翠B货),标称为翡翠、玉石;此外还有用合成红宝石冒充刚玉(即天然红宝石)、玻璃冒充岫玉等严重的以假乱真情况。

  珠宝玉石命名与鉴定使用的是推荐性国家标准GB/T 16552-2010《珠宝玉石名称》、GB/T 16553-2010《珠宝玉石鉴定》,这两项标准是我国珠宝首饰行业普遍使用的标准,亦被强制性国标GB 11887-2012所引用,是珠宝首饰的生产销售企业、检验机构、消费者就珠宝玉石质量对话的基础。个别销售企业不了解相关标准规定,胡乱标注,甚至存在故意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现象,这种情况将严重损害消费者的经济利益。

  (三)钻石分级

  本次抽查共有3组样品钻石净度分级项目不合格。钻石级别直接决定钻石饰品的价格,虚标钻石级别,会给消费者带来明显的经济损失,是典型的以次充好现象。

  抽检中还发现钻石饰品未按照要求标注钻石级别的现象。按照标准规定,对于钻石质量大于等于0.20克拉的钻石饰品,应明示钻石级别。少部分商家因钻石品质不高,故意不标注钻石级别,对消费者隐瞒这些钻石的实际质量状况。

  (四)质量

  本次抽查共有31组样品质量超出允差范围。贵金属、宝石、钻石的质量与商品定价具有紧密的关系,“短斤少两”现象直接侵害了消费者的经济利益。该项目存在较多不合格,说明部分企业可能存在计量器具使用不规范的情况,不能简单认为是偶然因素所致。企业应深入查找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五)印记

  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贵金属首饰印记应包括厂家代号、贵金属材料名称、纯度等内容。印记项目不合格,主要表现为未标注厂家代号或贵金属材料,在18K金饰品及银饰品中尤为突出。贵金属饰品和贵金属镶嵌饰品最具有艺术创造力,企业的设计创新能力能够充分体现。不标注厂家代号,则无法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出来的新款式可能很快就被仿冒,损害企业的竞争能力。不标注厂家代号,也无法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流通中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将无法追溯产品的真正来源。

  (六)标签及其他标识物

  标识是消费者了解产品特性的主要窗口,如果标识错误或无标识就可能会误导消费者,影响消费者判断而购买不适用产品。此项目不合格主要表现为缺少贵金属材料名称、缺少珠宝玉石名称、缺少厂名厂址、缺少饰品质量、缺少执行标准或标准标注错误等。标识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部分生产者、经销者对标注要求认识模糊不清、领会不深、理解不透,以致造成有意或无意漏标、错标。深层原因是部分商家不了解所经营的商品特性,不学习相关标准,不重视产品标识,法律意思淡薄。标识不完整,可能导致消费者无法知道产品的质量责任主体、无法了解产品质量要求,甚至在出现质量纠纷时,无法追溯责任企业。

  (七)贵金属覆盖层厚度

  本次抽检共抽取9组镀金饰品。根据轻工业强制性行业标准QB 1131-2005《首饰 金覆盖层厚度的规定》,金覆盖层厚度达到0.5μm(微米)的方可命名为镀金,所抽样品中有1件表面无金,其余样品金覆盖层厚度仅为0.01-0.04μm,远达不到镀金的标准要求。

  四、消费提示

  (一)饰品标签上标注的产品名称、质量等信息应清晰明确,消费者应对产品名称有正确的理解。

  (二)饰品标签上的标注内容,应该与开具票据的饰品名称、销售人员口述的内容一致,不可以用数字或字母等代号表示,并注意保留购买凭证。

  (三)购买贵重珠宝首饰时,应向商家索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单,必要时应委托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检验证书。

  (四)复核饰品质量(复秤),是否与标称一致,检查镶嵌珠宝首饰镶石是否牢固;

  (五)日常佩戴贵金属首饰时,应避免接触洗涤剂等化学物质,避免受外力撞击挤压,发生形变时及时到专业珠宝店维修。

  (六)对购买的饰品有疑问时,应及时咨询检验机构,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另外,请留意权威部门发布的商品质量抽检信息,不要购买本次抽检不合格商品。选购到不合格商品时,可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举报。

  附件:广州市工商局2014年流通领域珠宝首饰商品质量抽检不合格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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