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健康成长关乎祖国的未来,也是家长们最关心的问题。市面上婴幼儿配方食品琳琅满目,虽在外包装上明确标出了成分指标,但作为家长对各种元素的功能和具体含量不甚了解,特别是流通领域“三聚氰胺”、“毒奶粉”的出现,更加剧了人们的消费恐慌心理。为正确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的选购婴幼儿配方食品,依据《消法》赋予的职能,在6月上旬,广州市消委会开展婴儿、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比较试验工作。现将结果对外公布,结果仅对样品负责。
一、比较试验概况
用于本次比较试验的20批次样品由本会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会同检测站工作人员一起在本地超市、母婴店随机购买,并委托广州市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对样品进行检测。
(一)检验标准
GB 10765-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 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2015-5-24实施)、卫生部公告: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1-6批)、卫生部办公厅关于通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最大残留量的函(卫办监督函〔2011〕551号)、产品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及明示质量指标。
(二)检验项目
主要针对当前公众关心的国家标准强制规定的内容及易于出现问题的项目,以及涉及安全指标及关键参数为主,包括标签内容符合性、理化、卫生指标进行检测,检测商品包括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其中婴儿配方食品检测项目包括蛋白质、脂肪、亚油酸、α-亚麻酸、亚油酸与α-亚麻酸比值、月桂酸和肉豆蔻酸、反式脂肪酸、芥酸、碳水化合物、维生素A 、维生素D、维生素E、维生素K1、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B6、维生素B12、烟酸(烟酰胺)、叶酸、泛酸、维生素C、生物素、钠、钾、铜、镁、铁、锌、锰、钙、磷、钙磷比值、碘、氯、硒、水分、灰分、杂质度、铅、硝酸盐、亚硝酸盐、黄曲霉毒素M1、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阪崎肠杆菌、沙门氏菌、胆碱、肌醇、牛磺酸、左旋肉碱、二十二碳六烯酸、二十碳四烯酸、脲酶活性定性测定、标签、山梨酸或山梨酸钾、纳他霉素、三聚氰胺等。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的检测项目包括蛋白质、脂肪、亚油酸、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E、维生素K1、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B6、维生素B12、烟酸(烟酰胺)、叶酸、泛酸、维生素C、生物素、钠、钾、铜、镁、铁、锌、钙、磷、钙磷比值、碘、氯、水分、灰分、杂质度、铅、硝酸盐、亚硝酸盐、黄曲霉毒素M1、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碳水化合物、硒、胆碱、锰、肌醇、牛磺酸、左旋肉碱、二十二碳六烯酸、二十碳四烯酸、反式脂肪酸、脲酶活性定性测定、标签、山梨酸或山梨酸钾、纳他霉素、三聚氰胺等。
二、比较试验结果分析
经检测,20批次样品全部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产品标注的质量指标要求。
(一)婴儿配方食品10批次,包括“雅培”、“可瑞佳”、“百立乐”、“雀巢”、“美赞臣”、“惠氏”、“合生元”、“金领冠”等商标商品。
(二)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10批次,包括“貝因美”、“惠氏”、“雅培”、“贝智康”、“金领冠”、“雀巢”、“美赞臣”、“可瑞康”等商标商品。
从市场情况看,被抽查到的婴幼儿配方食品进货质量验收把关严格,商品质量较好。
三、消费提示
除了母乳之外,婴幼儿配方食品是婴幼儿最主要的食物,因此婴幼儿配方食品的质量状况直接影响婴幼儿的身体健康及生长发育。消费者在选购婴幼儿配方食品时应注意:
1、首先应选择大型企业、知名品牌的产品。这些企业的产品经过多次的国家监督抽查表明产品质量稳定、可靠。同时这些企业的产品生产设备先进,生产过程管理严格,使用的原材料质量好。
2、应懂得查看包装上的标签标识内容,在外包装上必须标明厂名、厂址、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标准、商标、净含量、配料表、营养成分表、适用人群及食用方法等项目,若缺少上述任何一项最好不要购买。
3、若消费者发现所购产品食用后有异常反应,应立刻停止食用。
4、要细看产品包装说明,如婴儿配方乳粉的适用范围,不能只留意是否标示为1段的婴幼儿乳粉,应注意具体的适用范围:初生婴儿至6个月婴儿食用,因为每个乳粉品牌对于适用范围的分界线未必相同。
5、要对本土的婴幼儿配方食品质量有信心,不要盲目追求国外品牌的婴幼儿配方食品,要先了解标签上的信息,要寻找适合孩子的婴幼儿配方食品。
测试结果仅对样品负责,不代表同品牌不同型号、不同批次产品的质量状况;测试结果仅供消费者选购产品之参考,不构成对任何相关产品的推荐与宣传;任何企业、机构不得利用本次测试结果刊登广告或从事其它促销、宣传、推广活动,违反本规定者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