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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便民服务窗口开发项目的更正通知

发布日期: 2010-09-15 来源: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字体大小:

关于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便民服务窗口开发项目的更正通知

 

 

各投标人:

   现对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便民服务窗口开发项目原招标文件,第32-33页表一投标文

件实质性响应审查表,作出更正,原标书内容如下:

 一:

审查类别

审查内容

是否符合

不符合项说明

重要指标要求(检查重要指标要求一览表)

商务部分(第一部分2点等)

 

 

技术部分

 

 

其他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是否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是否无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文件是否未附招标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条件;

 

 

其它

 

 

 

 

 

 

 

 

 

 

 

 

 

 

 

 

     3.7.2综合评估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技术得分+商务得分+演示答辩得分+价格得分;

  3.7.3将综合评估分从高到低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高低顺序排列;

  3.7.4评标委员会按排名顺序推荐前两名为中标候选人。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被取消中标资格,由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中标。

4   评标表格

表一、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审查表

招标编号:GZAIC2009-IT0002

投标人:                  审查结论(投标有效或投标无效)

说明:以下表格任意一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被视为投标无效。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现更改为:

4   评标表格

表一、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审查表

招标编号:GZAIC2009-IT0002

投标人:                  审查结论(投标有效或投标无效)

说明:以下表格任意一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被视为投标无效。

审查类别

审查内容

是否符合

不符合项说明

重要指标要求(检查重要指标要求一览表)

商务部分(第一部分2点等)

 

 

技术部分

 

 

其他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是否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是否无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文件是否未附招标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条件;

 

 

其它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二: 原招标文件第11页内容:

   8.关于废标和招标失败
    8.1.4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拾捌万元整(¥160000.00)。

   现更正为:8.1.4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拾陆万元整(¥160000.00)。

 

   招标评分时以更正后内容为准,特此公告。

 

                                               广州市工商局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日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便民服务窗口开发项目确认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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