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办公消耗品项目的询价公告
(打印机耗材及计算机配件)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就办公消耗品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接受合格的国内报价人提交密封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消耗品的询价项目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在提供CANON、EPSON、利盟和施乐品牌的打印机墨盒或惠普品牌的硒鼓的报价时,提供广州(华南)地区厂商办事机构此次采购项目授权函的供应商优先考虑。上述品牌的打印机耗材经销商应提供此次采购项目的授权函,签定合同时还需提供上述产品的供货渠道证明材料。
2.供应商在提供除打印机墨盒或硒鼓类的报价,资质不作要求。
3.对曾经提供过的产品或货物有质量问题尙未解决及履行合同有纠纷的供应商,取消其报价资格。
三、项目供货要求:必须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交货。
四、项目交货地点:广州市天河路112号三楼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信息中心。
五、询价文件索取方式:供应商上门(地址见第四条)报公司全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到指定邮箱索取报价文件。
六、报价文件要求:报价供应商必须以打印形式填写《2007年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半年度耗材报价文件》,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报价文件和厂商广州(华南)地区办事机构的授权函必须盖公章,用信封密封和加封条及盖公章,在信封上标明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名称。
七、报价截止时间:2008年1月2中午12:00。
八、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路112号三楼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信息中心前台处,谢绝传真。
九、联系方法:广州市天河路112号三楼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信息中心查询、咨询电话:85591896-834/811 联系人:宋先生、董小姐。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