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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大幅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增强 各区招商引资活力

发布日期: 2016-10-27 来源: 本网 字体大小:

  市工商局大幅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增强各区招商引资活力。一是扩大区级权限。市工商局将大部分的冠市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权,电信企业、电力企业等9类内资企业的登记审批权限下放到各区市场监管局。明确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下的内资有限责任公司由各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登记,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的,由申请人自主选择到市局或者各区局登记。同时,对于未获得工商总局外资登记管理授权的有关区市场监管局,市工商局委托其负责本辖区内的普通的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注册登记工作,并以市工商局名义核发营业执照。二是明确实施步骤。市工商局已于9月底下放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权。下放的企业登记审批权限定于11月1日正式实施。与此同时,明确在10月20日前整理下放企业名单,10月31日前,完成移交企业电子扫描档案、调整各单位内外资登记审批权限、调整预约系统的受理登记机关等配套工作。三是加强工作衔接。明确要求各区市场监管局严格遵守企业登记管理各项制度,认真做好登记审批权限下放后的企业登记管理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工作,确保登记审批权限“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市工商局采取集中授课与轮流跟班学习相结合的形式,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各区局登记受理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效能,确保下放工作的顺利实施。(市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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