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五公开 > 执行公开

撤销设立登记决定书送达公告(广州市臻双贸易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3-08-14 来源: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小:

广州市臻双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1MA59E8YE3K;住所/主要经营场所: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长岗村长岗门口布街西十巷3号101房):

  经查,你单位冒用张融身份信息骗取公司设立登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我局决定撤销于2016年8月10日作出的《准予设立(开业)登记通知书》[穗工商(云)内设字〔2016〕第1120160530100号]准予你公司设立登记决定的行政行为。

  我局通过广州市臻双贸易有限公司登记材料中所留地址、电话信息均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并且你单位不在公司登记住所/主要经营地经营,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未能送达本决定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设立登记决定书》(穗市监撤字〔2023〕407号)。

  请你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我局领取《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设立登记决定书》(穗市监撤字〔2023〕407号),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

  附件: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设立登记决定书(穗市监撤字〔2023〕407号).pdf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4日

  (联系人:龚学恒、林忆,联系电话:020-36067697)


相关附件:

标签:
浏览次数: -
分享
扫码浏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