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央庆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家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M2UK46;住所/主要经营场所: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东华村华成路361号203房):
经查,你单位冒用刘家洋身份信息骗取公司设立登记备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我局决定撤销于2017年4月25日作出《准予设立(开业)登记通知书》【穗工商(云)内设字〔2017〕第91201704080650号】中准予登记备案刘家洋为你公司股东之一、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行政行为。
我局通过广州市央庆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登记材料中所留地址、电话信息均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并且你单位不在公司登记住所/主要经营地经营,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未能送达本决定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登记备案事项决定书》(穗市监撤字〔2023〕410号)。
请你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我局领取《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登记备案事项决定书》(穗市监撤字〔2023〕410号),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
附件: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登记备案事项决定书(穗市监撤字〔2023〕410号).pdf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0日
(联系人:龚学恒、林忆,联系电话:020-36067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