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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13-10-29 来源: 本网 字体大小:

广州市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部署,科学谋划、积极稳妥推进我市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根据《广州市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就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结合广州市“12338”决策部署和新型城市化发展要求,进一步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围绕建立“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四位一体的市场监管新格局,积极探索推进我市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有效途径和方法,全面提升市场监管效能,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生态环境,为全面推进我市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提供实践经验。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社会各方参与。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负责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各子体系专责小组牵头单位具体负责协调承办本体系试点工作任务。试点区、试点行业牵头单位具体承担试点工作任务。相关的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商会及其他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和作用,共同推进试点工作。

2.先行先试,注重实效。要结合实际,科学谋划,先行先试,坚持打建结合、以打促建,大胆改革,勇于创新,积极探索,围绕试点区、试点行业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市场监管深层次问题,创新市场监管体制,构建长效机制,提升市场监管水平,让人民群众得到真正实惠。

3.以点带面,稳步推进。试点区和试点行业要突出重点难点,抓住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稳步实施,把握规律,充分发挥试点优势,树立样板,积累经验,带动非试点区和行业建设,推动整个体系建设工作开展。

二、试点范围

开展重点行业监管体系建设试点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综合试点。具体范围是:

(一)重点行业监管体系建设试点。分别由市食安办、市农业局、市建委牵头,在全市范围开展食品、农资、装饰材料三个重点行业监管体系建设试点。

(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综合试点。选取海珠区作为全市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综合试点地区。从现在起,其它各区(县级市)要按照三个重点行业监管体系建设牵头部门的部署,全力做好重点行业监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并及早开展全面铺开“两建”工作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试点内容

(一)重点行业监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

1.食品行业。

1)按照建设“食得放心”城市工作要求,大力推进我市食品检验监测、食品安全信用监管、主要食用农产品全流程信息化溯源监管等3个平台建设,完善我市食品供应保障和食品安全监管、风险监测、责任、标准、制度、行政执法、社会监督等工作体系。

2)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设置,理顺各监管部门职责关系,落实各区(县级市)政府及街道(镇)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建立严管、严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法治秩序。

3)突出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品种,持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4)建立覆盖区(县级市)并延伸到街道(镇)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加强食品快速检验和质量抽检,建立健全区(县级市)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

5)建立食品企业含各环节及相关人员信用信息记录档案,完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黑名单”制度,按规定公布企业信用信息、产品的抽检和监测等信息,实行信用分类监管。

6)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者采用电子化台账管理,探索建立覆盖食品种植养殖、牲畜屠宰、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的食品安全全程可追溯电子信息系统。

7推进农产品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建设一批大型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化养殖场及健康养殖示范场,提高农产品供给能力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深化牲畜屠宰和肉品流通经营体制改革,推行屠宰企业产销一体化经营模式,加强生猪抽检,制定和落实生猪屠宰等肉品安全卫生防控措施。

2.农资行业。

1)健全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落实进销货台账、索证索票和购销凭证等管理制度,提高农资经营者质量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

2)完善农资市场信息化监管手段。有效整合各监管部门的农资商品信息数据,解决不合格商品追溯难问题。

3)提高农资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水平。依托统一的信息化监管平台和农资商品信息数据库,深入分析抽检结果,对不合格农资商品精确打击。

4)明晰监管执法部门间的监管职责。进一步明确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管职责,按照省、市要求,推动执法体制改革,不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违法行为,由行业或者品种管理职能部门统一执法,全面落实监管责任。

5)规范农资案件查处自由裁量权。综合考虑农资商品社会危害后果,完善农资监管配套法律法规,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程序,防止以罚代刑、罚款放行等现象。

6)发挥行业协会自律管理作用。探索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结合的监管新模式,建立落实质量跟踪、公约自律等制度,对农资商品经营企业实施自律管理。

7)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企业的信用信息档案,探索不合格商品及企业“黑名单”制度,按规定公布企业信用信息、产品的抽检和监测等信息,实行信用分类监管。

3.装饰材料行业。

1)推动装饰材料行业制度建设。指导装饰材料市场建章立制、规范经营。对问题较多的经营业户实行抄告、警示、约谈制度,督促、指导企业规范经营行为。

2)加强商品质量监测工作。进一步完善装饰材料质量监测体系。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优势,共同加强对装饰材料消费投诉热点、难点领域的监管,努力提高装饰材料质量监控水平。

3)建立装饰材料行业经营业户的信用信息档案,探索不合格商品及企业“黑名单”制度,按规定公布企业信用信息、产品的抽检和监测等信息,实行信用分类监管。

4)加强建筑装饰材料工程施工现场使用监督。监督建设、施工单位使用合格的建筑装饰材料,加强对项目现场建筑装饰材料抽检,确保工程安全和质量。对使用不合格装饰材料的工程,追根溯源,对售卖或生产不合格装饰材料的单位建立“黑名单”。

5)发挥各级各类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规范,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综合试点内容。主要包括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的十个子体系工作任务及职责内容见《广州市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点区可在方案内容的基础上,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增加试点工作内容。

四、试点工作步骤及分工

(一)试点筹备阶段(20128

1.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操作办法。各专责小组牵头单位及试点行业牵头单位根据试点工作要求及《广州市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明确的建设任务及职责,拟定各子体系、试点行业的实施方案、操作办法报市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试点区要立足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试点工作措施,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和责任。牵头单位各子体系建设牵头单位、海珠区、试点行业牵头单位完成时间:8月31前)

2.组建试点工作领导机构。成立市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市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常务副组长张建华同志为组长,梁凌峰副组长、试点区分管领导、试点行业牵头单位分管领导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各专责小组牵头单位分管领导、试点区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试点行业牵头单位相关处室负责人、市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为成员。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试点区和试点行业的试点工作。试点区、试点行业牵头单位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牵头单位市工商局完成时间:8月31前)

(二)试点实施阶段(2012912

试点区、试点行业按照试点工作方案全面开展试点工作。一是突出工作重点,按照建设市场监管体系的总体目标和工作要求,抓好关键领域的重点工作。着力加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强化信息化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能。着力加强消费维权和社会舆论监督,建立多元共治、各方参与的统一的消费维权平台。着力加强食品、农资、装饰材料行业监管体制建设,加大食品快速检验和质量抽检建设力度,提高农资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水平,切实提升行业监管体系建设水平。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不定期召开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试点中的问题和困难;要建立工作交流制度,通过召开试点地区、行业的座谈会、交流会,编发工作简报、专报等形式,及时反映试点工作进展情况,交流工作情况,分析问题原因对比较典型、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市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要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市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要统筹指挥、及时掌握试点区、试点行业的建设情况,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并分情况进行表扬和通报批评。(牵头单位海珠区、试点行业牵头单位开展时间:9月1一1220日前)

(三)试点阶段性总结阶段(201212

试点区和试点行业要注意认真总结归纳开展试点工作以来取得的经验和成绩,分析存在的问题和教训。要重点总结试点工作中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中取得的成效,包括体制机制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创新、信息化平台建设以及行业试点工作取得的改革成效,特别是要注意分析归纳符合全市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特点规律的、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经验做法要重点总结推动试点工作的各种成功做法。在组织领导架构、工作框架制度等方面为全省、全市探索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要重点总结试点推进工作中切实可行的改革举措,及时总结提炼,建章立制,形成各项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将改革的成功经验转化为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升体系建设的规范化水平。201212月进行全市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阶段性小结,总结推广试点工作取得的阶段性经验,同时部署我市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转入全面建设阶段的各项工作任务。阶段性试点工作结束后,试点区、试点行业要按市“两建”办的工作要求,继续做好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不断为全市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探索、积累工作经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试点区、试点行业牵头单位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充分认识开展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尽快建立试点工作领导机构,健全工作制度,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统筹规划,稳步推进,积极先行先试,加大财政投入,落实经费保障,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业务指导。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以及各子体系建设专责小组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试点区、试点行业的工作指导,共同研究、及时解决在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牵头单位要主动深入试点区和行业,定期听取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提供指导和帮助,及时总结和推广试点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推动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加强监督检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不定期对试点区、试点行业开展试点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试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的单位要进行表扬,对试点工作开展缓慢、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加强情况报送。试点区、试点行业要加强情况报送工作,及时向上级机关报送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工作联系与交流,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反映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信息畅通。试点区、试点行业的试点工作情况阶段性总结请于201212月底前报市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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