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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广州市气瓶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 2024-02-28 来源: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小:

  《广州市气瓶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2024年1月26日经广州市人民政府第16届6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该规章的实施工作,具体解读如下:

  一、规章修订背景

  我市于2017年2月1日起颁布实施《广州市气瓶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对我市气瓶安全监管提供了制度支撑。随着上位法以及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相继出台和修订,气瓶保有量持续增长,充装单位充装设施不断老化,车用气瓶新型燃料推广应用等,我市气瓶安全管理面临着制度标准变化、客观需要变化、监管实际变化等多重挑战。因此,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十分必要对《广州市气瓶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进行修订。

  二、立法指导思想和依据

  《规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以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为重点,加强气瓶和瓶装气体的相关安全行为规范,不断提升气瓶质量安全水平,维护广州城市安全运行良好环境

  《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广东省气瓶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

  三、主要内容

  《规定》共27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衔接上位法要求,明确部门职责

  一是厘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职责,确保监管到位。二是强化安全用气宣传教育,增强社会公众安全用气意识,从源头消除用气安全隐患。三是删除与上位法不一致的法律责任,改为援引性规定,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要求,维护法制统一。

  (二)创新信息化管理,提高全流程安全管理水平

  一是健全广州市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系统,汇集全市气瓶制造、充装、检验、报废等全过程数据信息,实现气瓶“来源可查、流向可追、责任可究”的安全可追溯信息化监管目标。二是加强气瓶充装单位信息化管理,要求将气瓶登记信息、充装前和充装后检查情况、相关充装情况等信息上传至市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系统。三是加强气瓶检验机构信息化管理,要求在检验工作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将检验数据上传至市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系统。

  (三)压实充装单位主体责任,明确安全行为规范

  一是进一步规范充装单位行为,明确气瓶充装和放置、检查记录和标志、日常维护保养等规范。二是新增充装单位应急规范要求,明确制定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应急预案和救援措施,以及每年演练频次,筑牢企业生产安全防线。三是加强特种设备维护和更新,对使用超过20年的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开展安全评估。

  (四)强化车用气瓶的安全管理,加强报废气瓶流向监管

  一是加强气瓶动态管理,结合当前我市正推广氢燃料电池汽车的实际,要求充装装置应当具有识读汽车牌照和气瓶电子识读标志的功能。二是加强气瓶使用环节管理,明确要求车用气瓶使用单位制定车用气瓶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三是加强气瓶报废环节管理,建立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衔接核查机制,形成齐抓共管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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