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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广州市质量发展与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 2024-07-16 来源: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小:

  按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针对规范性文件《广州市质量发展与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市监规字〔2024〕2号)(以下简称《办法》)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广州市质量发展与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分为质量发展资金和标准化战略资金。

  质量发展资金的设立,是为了引导和激励企业(组织)建立和实施卓越绩效模式,提高产品、服务和经营质量水平,增强我市经济的综合竞争力。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就是要实现高质量发展;要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广州作为国家中心城市和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引擎,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科技创新强市、先进制造业强市、现代服务业强市和文化强市,需要深化质量强市战略,全面提升城市质量竞争力、创新驱动力和品牌影响力。

  标准化战略资金的设立,是为了激励我市各类主体积极参与标准化活动,提升我市标准化水平,增强我市企事业单位等核心竞争力。2020年6月,我局制定并发布了《广州市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的使用与管理。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明确指出标准是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是国家基础性制度的重要方面。标准化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着基础性、引领性作用。新时代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广州市委、市政府相继印发《广州市“十四五”时期全面深化改革基本思路和主要任务》《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对标准化发展提出更高的目标要求。

  为抓实质量强市建设,擦亮“广州标准”名片,助力我市高质量发展,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广州市财政局制定《广州市质量发展与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质量发展资金和标准化战略资金的使用范围、资助条件和额度,明确资金申报和审批流程,进一步引导我市各类主体参与、开展更高水平质量与标准化活动,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制定依据

  (一)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东省标准化条例》。

  (二)有关政策文件:《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广东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广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广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说明

  《办法》对广州市质量发展与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资助的申报、受理、审核、使用、管理等作出具体规定,共五章35条,包括总则、质量发展资金、标准化战略资金、资金拨付和管理、附则,主要内容如下:

  (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至第七条)。主要明确《办法》的制定依据、专项资金定义、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绩效目标、申报单位责任、不予资助情形等内容。

  (二)第二章质量发展资金(第八条至第十一条)。主要明确质量发展资金使用范围、资助对象、资助条件和标准、相关部门职责等内容。

  (三)第三章标准化战略资金(第十二条至第二十九条)。主要明确标准化战略资金使用范围、资助对象、资助条件和标准、申报程序、资金分配原则、申报期限,以及审查、公示等内容。

  (四)第四章资金拨付和管理(第三十条至第三十三条)。主要明确资金拨付、公开、监督和绩效评价等内容。

  (五)第五章附则(第三十四条至第三十五条)。主要明确本办法所称“国际标准”的定义、《办法》有效期以及原《办法》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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