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辖区内禁止销售和使用磷含量超过规定标准的洗涤用品,明确了磷含量超过规定标准的具体限值,同时鼓励广州市销售的无磷洗涤用品在产品包装的明显部位以中文字样标注“无磷”标识,鼓励全体市民使用无磷洗涤用品。鼓励和支持新闻媒体、广告业加强宣传使用无磷洗涤用品,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提高公民环境保护意识,促成全民无磷洗涤用品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