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取消企业标准备案事项,全面实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相关规定,国家鼓励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通过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www.qybz.org.cn)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