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强化产品准入管理和源头治理,防范产品质量安全重大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国务院、市场监管总局新近颁发的调整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有关决定,自2024年6月25日起,对冷轧带肋钢筋、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钢丝绳、胶合板、细木工板、安全帽等6种产品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自2024年9月25日起,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以上产品。2024年9月25日之后,仍未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将按照无证生产严格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