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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需要提交2022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3-06 来源: 本网 字体大小:

  凡2022年12月31日前在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设立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以下统一简称“常驻代表机构”)应当办理2022年度的年度报告手续。2022年度报告办理期限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常驻代表机构应当按照登记机关的要求,登录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网站(网址:http://scjgj.gz.gov.cn)提交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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