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市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开办企业时同时填报公积金信息后,即同时完成公积金登记,无需再另行申请,企业可在领取营业执照并完成银行开户后,根据本企业在平台填报信息时所选择的公积金“首次汇缴年月”时间,通过企业在银行设立的公积金账户缴费。如在开业时未同步填报的,可在办理银行帐号开户后在广州市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http://scjgj.gz.gov.cn/ywt/),页面下方选择“办理公积金”进入分段填报,提交后即成功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