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工商管〔2018〕99号
为贯彻落《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的通知》(粤工商管字〔2017〕263号)精神,更好地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加快建立“僵尸企业”强制退出机制,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我局拟制了《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成批量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工作规则》。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公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18年4月18日至2018年4月28日。
二、提交意见方式
(一)电子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 gzgsqgc2014@126.com ;
(二)书面信函:邮寄至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12号809室,邮政编码:510620);
(三)网上提交: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民意征集栏目提交(网址:http://www.gzaic.gov.cn/zmhd/myzj/)。
请在提交意见时留下您的姓名及联系方式,便于与您进一步沟通。
特此通告。
附件: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成批量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工作规则(征求意见稿)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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