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各位观众朋友,大家好!欢迎来到直播室,我是主持人廖晓慧。近年来,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各地商事主体数量呈现爆发式增长,增幅屡创历史新高。以广州市为例,2015年实有各类商事主体仅132万,发展到2021年,全市商事主体突破了270万,6年时间以万为单位翻了一倍之多。市场监管部门承担着市场综合监管、维护市场秩序等重要职责。面对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海量的市场主体,层出不穷的新行业、新业态、新模式,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又是如何履行监管职责,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今天,我们邀请到了广州市市场监管局信用风险监管处杨一雷副处长和陈彦宇二级主任科员莅临直播间跟网友们进行深度的交流。
主持人:非常感谢杨处、陈科做客我们的节目。商事制度改革为全社会创新创业带来便利、注入动力,但同时也对政府事中事后的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标准。市场监管局如何实现“放开”的同时做到“管好”呢?
杨处:李克强总理在2020年9月11日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要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优胜劣汰。只有监管公平公正,市场主体才能公平竞争。在这样的大前提下,我们作为市场监管部门,必须要提高监管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跨部门协同监管等有效做法,从而减少人为干预,压缩自由裁量空间,使监管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增强监管的威慑力,降低企业合规成本,提高违规成本。
可以说,商事制度改革极大激发了市场活力,而市场经济作为一种信用经济,离不开“信用”这块基石。近年来,我局在进一步降低企业准入门槛,全面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的同时,围绕“管出公平、管出效率、管出活力”目标,积极建立智慧型监管新机制。这项新机制智慧在哪里呢?它是以企业信息归集公示为基础,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方式,以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信用约束为手段,并且是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我们希望通过这项机制,努力构建“市场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营造公平公正、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市场营商环境。
主持人:杨处,刚才您提到企业信息归集公示是信用监管机制的基础,请问目前国家要求公示企业的信息有哪些内容?公示这些信息对企业和群众有什么影响?
杨处:根据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应当公示的企业信息主要是企业的注册登记、行政许可、动产抵押、股权出质、行政处罚、年度报告等信息。《条例》规定政府部门和企业将这些信息向社会公示,一方面可以有效反映企业的信用状况,满足公众对企业信息的需求,解决市场交易中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另一方面可以促进企业诚信自律,增强信息透明度;在社会层面来说,可以有效促进全社会共享共治,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主持人:市场监管部门是如何推进企业信息归集公示工作的?
杨处:我们在企业信息归集方面工作,主要是通过以下两个途径推进的:
一是通过市政府信息共享平台,市场监管部门和全市其他政府部门在履职过程中会产生能够反映企业状况的信息,我们把这些信息归集起来后,再将企业的注册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以及年度报告等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在几年来对这项工作的持续推进下,目前政府部门、社会公众、媒体、企业等主体,都形成了通过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来了解相关企业信息的共识。社会公众通过查询公示系统公示的企业信息,可以及时了解和判断交易对象、拟合作伙伴的信用情况,维护自身的交易安全。
二是持续服务企业做好年报工作。根据国务院《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要在每年1月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在未实行企业年度报告制度前,我们实行的是企业年度检验制度,企业每年都要将上一年度的报告提交给工商部门审核,不但费时费力,还要花钱请专业机构做验资报告。我市从2013年起将企业年度检验改为提交年度报告后,企业可以坐在办公室通过网上报送年报,省时省力省钱,极大方便了企业。2020年,为了减少企业重复报送的频次和数据量,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我们将年报里所需填报的年报事项进行整合,将统计、社保、海关、商务等部门需要填报的事项都纳入其中,实现了“多报合一”。今年广州市企业的年报率达到了97.7%,这充分说明我市企业十分重视自身信用积累,全市经济活跃度高。
主持人:我们注意到,近年李克强总理多次提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这种监管方式,具体是怎样的一种方式,又会对我们的企业产生怎样的影响,能请杨处给我们介绍一下吗?
杨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指行政机关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实行这项制度主要是考虑到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各地商事主体数量呈现爆发式增长,广州市市场主体数量已突破270万的情况。因此,政府部门再沿用过去的巡查监管方式,已不能适应当前市场主体快速增长和行政执法需要更加公平公正、更加透明的新形势要求。
为此,国务院提出以“双随机”抽查代替以前的全面巡查制,将政府监管的规则、标准、过程、结果等依法公开,让监管执法在阳光下运行,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最大程度减少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随意任性执法等问题,将行政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建设稳定、优良可预期的市场环境。同时,也让“双随机、一公开”成为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让合法经营者自由发展,让违法经营者“利剑高悬”不敢心存侥幸。
主持人:广州市如何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取得了什么成效?
陈科:从2017年开始,广州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取代日常监管原有的巡查制和随意检查,全面公开监管的规则、标准,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向社会公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为建立健全权责明确、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科学高效的信用监管体系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是做好监管规则的顶层设计,实现监管的标准化。通过制定《广州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广州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综合监管平台工作规则》等制度,对全市各部门的监管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将具有行政检查职权的33个市级部门(含国家、省驻穗机构)及相应的区级部门,全部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确定了1897项行政检查事项纳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统筹建立了涵盖全市270万市场主体的公共检查对象库、803个市场主体检查对象子库、199个非市场主体检查对象库;并建立了涵盖市、区、所(队)三级12390名监管人员和专家学者、第三方专业机构的执法检查人员库,实行动态更新,从而实现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我市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检查事项、监管对象、监管人员、监管领域的“五个全覆盖”。
二是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管”,实现监管的信息化。我们建设了智能化的全市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开发了移动监管程序,方便监管人员随时随地录入、审批检查结果,上传相关证据材料,有效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的工作效率,并能做到抽查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目前,全市市、区、街(镇)510个部门统一通过市“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开展抽查检查,全市行政执法部门的抽查计划、抽查任务、检查结果100%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公示。
三是实施跨部门联合监管,实现监管的协同化。我们通过建立市、区两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动机制,实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有效减少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的情况发生。2020年全市共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216次,抽查领域覆盖房地产、农资农药、交通运输、烟草、养老、危化品、民办教育、文化娱乐、旅游、互联网等38个行业,涉及6000多个检查对象与相关联合抽查事项161个。同时,在市综合监管平台设置“智能排除已检企业”功能,通过发挥大数据信息作用,智能避免重复检查。从而实现除重点监管企业外,各部门对同一企业同类型抽查检查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实现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据统计,2020年全市随机抽查重复检查同比减少约1万户,有效减轻企业受检负担。
主持人:面对不断增加的商事主体,监管任务越来越繁重、监管难度越来越大,如何做到既公平公正又能科学高效监管?
杨处:为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精准性,提升监管效能,把有限的监管力量高效运用于无限的监管任务中,构建智慧型监管机制。我局积极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申请开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试点,总局于2019年8月确定广州市作为全国试点城市,经过1年多卓有成效的探索,我们的工作得到了总局的高度肯定,并在全国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总结会议上作介绍推广。请陈科介绍一下我们的具体做法。
陈科:好的。在探索的过程中,我们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机器学习等现代信息技术,以企业信用为重要参考,以企业发生违法违规情形的概率为评判标准,已经构建出“5方面+24类别+72指标”的跨部门、跨领域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和数据模型,并开发上线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系统,实现了对企业信用风险状况进行自动归集数据、自动判别分类、自动监测预警、自动研判处置的全流程智能化管理。
目前,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系统已经完成对全市151个行政部门3596个信息资源主题,共计145.21亿条的涉企数据进行了筛选处理,将全市160多万家企业划分为高、较高、中、低四类风险等级,并与“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深度融合,全市各监管部门可对不同风险企业实行靶向抽查、差异化监管,推进监管既“无处不在”又“无事不扰”。对信用风险系统标示为高风险的违法失信企业,大幅提高抽查比例、频次,实行“零距离”重点监管;对较高风险企业,适当提高抽查比例、频次,实行“近距离”监管,及时发现违法苗头即时制止;对中风险企业,按正常抽查比例、频次监管;对守法经营、信誉良好的标记为低风险的企业,大幅降低抽查比例、频次,实行“远距离”监管,减少对企业的打扰。
主持人:听了杨处和陈科的详细解答,我们对于市场监管部门在商事制度改革下的智慧型监管机制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在这里我们也收集到了一些企业和网友的问题,借此机会也想请杨处和陈科一起来帮我们的网友回答一下。
主持人:我们看到网友“夏天与西瓜”提问到,被抽查到存在失信、违法等行为的企业,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罚?对企业会有什么影响?两位可以解答一下吗?
杨处:对于在抽查中发现没有在法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向社会公示的企业信息弄虚作假、不在登记住所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市场监管部门会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此外,市场监管部门和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对于抽查检查中发现的其他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会依据各自的职能立案调查,并将处罚结果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目前,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状态的企业,它们在银行借贷、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都会受到限制或者禁入,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此外,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达到三年,还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惩戒的力度会进一步加大。同时,我局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广州市食品药品、知识产权、严重质量违法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对各部门认定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企业,进行限制,暂缓办理各项业务,实施联合惩戒。
主持人:好的,我们再来看一下网友“羊咩咩”的提问,这个应该是相关企业非常关心的问题:
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还有机会改正吗?
企业如何修复信用呢?
杨处:企业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若是补报了年度报告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更正其公示的错误信息,办理住所或经营场所变更,使市场监管部门可以通过原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重新取得联系的,则可以向作出列入决定的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市场监管部门同意其移出后,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移出决定。
如果企业在3年内未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就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被列入后原则上是不得申请移出了。除非企业在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3年内已经改正了违法违规行为,但是由于不知道要向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移出申请所以才没有移出。对于这种情况我局从支持企业修复信用的角度,可准予这类企业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陈科:2020年,我们推出了信用修复网办业务,企业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均可通过“广州商登易”小程序办理,申请人只要通过手机客户端输入身份认证信息,并验证通过后,即可按提示提交相关信用修复申请材料,同时还可随时查看审核进度,实现了“零跑腿,网上办”,进一步减少企业办事成本。
主持人:好的,谢谢杨处和陈科详尽的解析和介绍,相信通过刚才的介绍,大家对广州市的市场信用监管方面的情况有了更多的了解,也对于广州市不断完善、愈加优化的营商环境充满了信心。再次感谢杨处、陈科能够莅临节目现场,详细地为我们答疑解惑。本期节目到这里结束了,感谢各位观众朋友的收看,我们下期再会。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