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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在线” 打造规范有序的网络市场交易环境

发布日期: 2022-05-06 来源: 本网 字体大小:

监管“在线”  打造规范有序的网络市场交易环境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来到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访谈直播间,我是主持人美贤。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网络市场经济发展迅猛,网购成为社会主流消费方式之一,特别受疫情影响,上网消费已成常态,直播带货、社交电商等为代表的互联网消费打破时空和地域的限制,在消费市场呈现出强大的生命力。面对着网络市场中海量的市场主体,层出不穷的新行业、新业态、新模式,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又是如何履行网络市场监管职责,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今天,我们邀请到了广州市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处长陈霄斌、一级主任科员曹琦莅临直播间,围绕着“打造规范有序的网络市场交易环境”的主题,跟网友们进行深度的交流。

  一、【主持人提问】非常感谢陈处、曹科两位嘉宾做客我们的节目。首先想要跟两位了解一下,现在广州市网络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是怎样的呢,可以给我们介绍一下吗?

  陈处:近年来,我市网络交易市场呈蓬勃发展态势,在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改善人民生活质量方面凸显了优势,网络经营主体数量也与日俱增,我市网络经营主体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经营主体数量多,据相关数据显示,广州市分布于全国13家主流电子商务平台(淘宝、京东、天猫、1688、蘑菇街、1号店、苏宁、国美 、饿了么、美团等)的经营主体数量累计达 95万余户(包括企业及自然人网店),数量高居各大城市之首。二是平台网站类型多样,尤其是新业态平台在我市发展迅猛,通过近两年我们对我市平台企业的摸查统计,目前已掌握我市电子商务平台167家,平台数量为全省之最,涉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服装、化妆品、电子产品等各行业,其中除了传统的电商平台以外,还包括直播电商、社交电商、跨境电商、社区团购电商等新业态平台。三是外地大型平台在广州分支机构多,外地大型电商平台大多在我市设有分支机构,据不完全统计有40余家。四是网购交易量上升明显,据相关数据显示,2021年我市网上零售额13.9亿元,同比增长12.6%,两年平均增长22.1%,2021年广州市快递业务量累计106.78亿件,在全国各城市中排名第二,同比增长40.21%。

  二、【主持人提问】好的,非常感谢陈处的介绍。广州市网络经营主体数量累计达 95万余户,这数量可以说是非常多了,网络交易市场发展如此迅猛,带来了哪些问题呢?

  曹科:是的,随着网络交易市场的活跃,也衍生出不少问题,比如,存在平台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不正当竞争、违法广告、食品不合格、产品质量不合格、侵犯知识产权、售后服务不到位等损害网络交易市场秩序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从全年网购投诉举报数据情况看,2021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接收处理网购类投诉举报35.6万件,占投诉举报总量的47.4%。投诉举报量月均近3万件,传统节庆及“618”“双十一”“双十二”网购促销活动期间网购投诉尤为突出。投诉热点商品集中在食品、服装鞋帽、家居用品、化妆品等方面,热点诉求集中在服装鞋帽等商品质量及售后问题、化妆品质量及宣传不符、外卖食品含异物及送餐服务纠纷等方面。

  三、【主持人提问】听了两位的介绍,我们对广州市网络交易市场情况可以说是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看来其实还是存在不少问题的,那么接下来请陈处为我们来介绍一下,市场监管部门在开展网络交易监管方面,主要职责有哪些呢?

  陈处:无规矩不成方圆。网络消费越是蓬勃发展,越需要监管时刻保持“在线”。中央在财经委第九次会议中指出要加强对平台经济的规范和监管,明确了方向,要求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建立健全平台经济治理体系,明确规则,划清底线,加强监管,规范秩序,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我们市市场监管部门主要开展对全市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规范网络经营者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重点加强对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督检查和规范管理,开展网络交易监测及监管执法,积极推动构建网络交易市场协同共治机制。依据《电子商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查处网络交易违法违规行为,履行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职责。

  四、【主持人提问】看来市场监管部门对网络交易市场的监管是全方位的,为我市平台经济的规范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在这边我们也连线一下外景采访的同事,看看网友们还想什么问题想了解。

  【外景采访:网友提问】我想了解一下,在开展网络交易监管,规范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方面,网监处具体做了哪些工作,有什么成效吗?

  【主持人】好的,这个问题有请陈处给我们解答一下。

  陈处:近年来,我们在网络经营主体建库,督促电商平台合规经营、组织开展网络交易监测、网络市场监管执法、建立健全网络市场监管协调联动机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在加强平台合规治理方面,我们一是健全了组织领导机构,2021年,我局成立了加强互联网平台经济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我局《关于加强电子商务平台经济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协调指导全市各区市场监管部门重点围绕平台企业在竞争行为、价格行为、广告行为、产品质量、食品安全、消费者权益、知识产权、合规管理等方面,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的监管,引导平台企业公平竞争、规范有序发展。二是组织开展了我市平台企业自查整改工作,去年,我们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局的工作部署,组织全市各区局督促和指导我市156家电商平台企业全面开展自查整改,并首次对平台整改情况进行审核评估,在帮助平台企业建立合规经营长效机制方面取得明显突破和成效。三是组织开展了电子商务平台双随机抽查。2019至今连续三年组织各区局以电子商务平台信息公示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为检查重点,对我市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结合抽查工作开展对平台企业常态化指导,督促平台企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依法依规经营。是开展了落实电子商务平台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对我市电子商务平台把关不严,不落实基本义务、平台治理义务和协助监管义务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督促平台企业依法落实平台治理责任。行动中共核查电子商务平台489家次,行政指导207家次,行政约谈41家,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37份。是建立了与平台企业协同共治机制,与四家重点平台签订了“政企协同共治合作协议”,与平台企业在政企数据对接、平台内经营者数据信息报送,协助平台对入网经营者资质进行快速核验等方面加强技术协作。

  曹科:在规范网络交易经营秩序方面,我们一是常态化开展网络交易监测,通过日常监测与专项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了对餐饮、食品、药品等重点行业商品及网络促销期的网络交易监测,2021年以来,我处根据省局下发的监测任务及食品、餐饮、保健品、化妆品等业务专项整治要求,共开展了22项专项监测工作,累计监测网站40009个/次,发现并处置涉嫌违法线索共213条,同时,为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了对辖区内电商企业网上野生动物交易行为,网上销售口罩等防护用品及新冠病毒试剂盒、长江流域禁捕渔获物等行为进行专项监测,2021年,累计监测平台、平台内经营者(网店)、自建网站29361个(次),发现31条涉嫌违法线索并完成整改。二是加大网络交易监管执法力度,对涉网违法经营行为依法进行严惩。每年持续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即网剑行动),对各类涉网违法行为实施精准、有力打击,2021年网剑行动中,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累计网上检查网站、网店26082个次,督促网络交易平台删除违法商品信息924条,责令整改网站449个次,提请关闭网站2个,责令停止平台服务的网店11个,查处网络违法案件81件,同比增长35%,罚没金额514.12万元,同比增长121.8%。去年12月至今年2月,我局首次运用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分发系统开展违法线索集中查处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刷单炒信”违法行为,共收到平台内经营者利用空包网站刷单违法线索302条,并立案调查4宗,处理的违法线索超过全省总量的三分之一,目前线索量和立案数均居全省第一。通过系列整治,有效规范网络交易经营行为,净化网络市场交易环境。三是加强“双11”“双12”集中促销期网络监管工作。去年“双11”前夕,我局联合市消委会、市电子商务行业协会,组织唯品会等我市多家重点电商平台、企业召开规范网络促销经营活动行政指导会,并组织平台企业签署规范经营承诺书;组织全市各区从督促平台企业落实电商主体责任、督促电商企业依法规范经营、依法整治网络集中促销违法行为等方面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工作。

  五、【主持人提问】哇,看来市场监管部门还是时刻在线呀,那我们再看看其他网友的提问。

  【外景采访:网友提问】我是一家网店的老板,想问问被责令整改的网络经营主体,整改后会影响后续的经营吗?如果经营主体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市场监管部门会采取什么样的行动呢?(此问题为网友提问)

  【主持人】好的,这个问题有请曹科给我们解答一下。

  曹科:是的,对轻微违法行为与一般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通常会先责令其改正,被责令整改的网络经营主体,在规定期限内改正违法违规行为后不会影响其后续经营。对于不按要求改正或拒不改正的经营主体,市场监管部门会依法对其立案调查处理。

  去年,花都区局查处了一宗网上某店铺销售“建国周年纪念金卡(毛泽东纪念卡珍藏版)”等变相使用党和政府重大庆祝活动宣传用语从事商业谋利活动的违规商业营销宣传行为,经区局对相关违法行为的检查和违法证据的收集,认定其违法了《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网络交易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不得销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违背公序良俗的商品或者服务。”,并依据《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对违法网络经营企业处以12400元的罚款。处罚的信息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对企业信誉会造成一定影响。

  六、【主持人提问】面对层出不穷的互联网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增加的网络经营主体,市场监管部门是如何科学高效监管新业态企业呢?

  陈处:这两年,互联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网络交易也由传统的在线交易模式向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社区团购等多种交易模式转变融合,我们持续跟踪新业态发展的态势,在新业态监管机制上积极开展探索研究,规范网络经济新业态发展。对网络经济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的监管态度,既给网络新业态企业留足发展空间,同时又确保商品服务质量与交易安全,为新业态提供宽松的发展环境的同时设定不可逾越的监管底线,一旦企业触碰监管底线,即启动监管执法,一定意义上能减少政府对企业的干预;在监管执法方面,建立了新业态企业容错机制,对首次违法、轻微违法行为采用责令改正等形式予以纠正;同时,我们通过组织召开行政指导会,进企业、下基层,加强对新业态企业的走访调研,及时了解企业存在的问题,提前介入对新业态企业的行政指导和服务,引导企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守法依规经营。

  接下来,我们将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坚持监管与服务并举、发展与规范并重,创新监管理念,提升服务水平,不断健全完善我市网络市场监管机制和工作举措,持续提升网络交易监管效能,促进我市电子商务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主持人】

  好的,谢谢两位嘉宾详尽地解析和介绍,相信通过刚才的介绍,大家对广州市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方面的情况也有了更多地了解,对于广州市日渐安全的网络消费环境充满了信心。再次感谢陈处和曹科莅临节目现场,为我们答疑解惑。本期节目到这里结束了,感谢各位观众朋友的收看,我们下期再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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